[實用新型]玻璃窯爐排煙裝置及煙氣除塵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21155915.4 | 申請日: | 2019-07-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346368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17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青;李赫然;王科普;穆美強;蘇記華;魏杰;馮利勇;王光祥;王文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旭飛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東旭光電裝備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7D17/00 | 分類號: | F27D17/00;C03B5/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chuàng)嘉友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楊敏 |
| 地址: | 450016 河南省鄭***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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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窯爐排煙 裝置 煙氣 除塵 系統(tǒng) | ||
1.一種玻璃窯爐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煙氣輸出管道(14)、煙氣擋板(21)和第一驅動件(41),所述第一驅動件(41)固定于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的外側且所述第一驅動件(41)與所述煙氣擋板(21)連接,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上開設有適于所述煙氣擋板(21)進出的第一開口。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窯爐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窯爐排煙裝置還包括呈圓環(huán)狀且與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相匹配的遮擋圈(22),所述遮擋圈(22)與所述煙氣擋板(21)固定連接,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上開設有適于所述遮擋圈(22)進出的第二開口,所述第一開口和所述第二開口關于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的軸線對稱設置。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窯爐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窯爐排煙裝置還包括第二驅動件(42),所述第二驅動件(42)固定于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的外側,所述第二驅動件(42)與所述遮擋圈(22)遠離所述煙氣擋板(21)的一側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窯爐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窯爐排煙裝置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外側的第一導向部,所述第一導向部具有適配于所述煙氣擋板(21)的第一通道,所述第一通道與所述第一開口連通。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窯爐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向部包括兩塊第一導向板(31),所述兩塊第一導向板(31)間隔設置在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的外壁上,所述煙氣擋板(21)可滑動地設置于所述兩塊第一導向板(31)之間。
6.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窯爐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窯爐排煙裝置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外側的第二導向部,所述第二導向部具有適配于所述遮擋圈(22)的第二通道,所述第二通道與所述第二開口連通。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窯爐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導向部包括兩塊第二導向板(32),所述兩塊第二導向板(32)間隔設置在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的外壁上,所述遮擋圈(22)可滑動地設置于所述兩塊第二導向板(32)之間。
8.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玻璃窯爐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窯爐排煙裝置還包括至少兩個支撐件,所述第一驅動件(41)通過其中一個支撐件固定于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并與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間隔開,所述第二驅動件(42)通過另一支撐件固定于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并與所述煙氣輸出管道(14)間隔開。
9.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玻璃窯爐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件(41)和所述第二驅動件(42)為氣缸。
10.一種煙氣除塵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玻璃窯爐排煙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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