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氧氣可回收增氧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21149445.0 | 申請日: | 2019-07-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44536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5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蘇松清;楊慧珠;蘇松明;黃翠蘭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廣州中航環(huán)??萍加邢薰?/a> |
| 主分類號: | A01K63/04 | 分類號: | A01K63/04 |
| 代理公司: | 東莞市科安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44284 | 代理人: | 卿高山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氧氣 可回收 系統(tǒng) | ||
1.一種氧氣可回收增氧系統(tǒng),包括供水機構(gòu)(2)、氧氣源(11)、防回水進氣管(16)、底座(32)和溶氧錐(34),其特征在于:所述氧氣可回收增氧系統(tǒng)還包括設(shè)置于所述防回水進氣管(16)和所述溶氧錐(34)之間的回收機構(gòu)(4)以及設(shè)置于所述溶氧錐(34)上的觀察機構(gòu)(5);
所述回收機構(gòu)(4)包括第一控制閥(41)、第一氧氣回收管(43)和第二氧氣回收管(42),所述第一氧氣回收管(43)的一端與所述防回水進氣管(16)連接導(dǎo)通,所述第一氧氣回收管(43)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控制閥(41)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一控制閥(41)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氧氣回收管(42)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二氧氣回收管(42)的另一端與所述溶氧錐(34)連接導(dǎo)通;
所述觀察機構(gòu)(5)包括液位觀察管(51)和觀察窗(52),所述觀察窗(52)設(shè)置于所述溶氧錐(34)上,所述液位觀察管(51)與所述溶氧錐(34)的排水口(381)連接。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氧氣可回收增氧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觀察機構(gòu)(5)還包括固定設(shè)置于所述液位觀察管(51)上的第二控制閥(53)、設(shè)置于所述液位觀察管(51)上的自動泄壓閥(55)和固定架(54),所述固定架(54)固定設(shè)置于所述液位觀察管(51)和所述溶氧錐(34)之間。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氧氣可回收增氧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溶氧錐(34)內(nèi)設(shè)置有混合管(35),所述混合管(35)內(nèi)設(shè)置有一溶氧錐進水管(33),所述溶氧錐進水管(33)的一端與所述供水機構(gòu)(2)的第二三通管(25)連接。
4.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氧氣可回收增氧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管(35)的底部開設(shè)有混合管排空口(37)。
5.如權(quán)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氧氣可回收增氧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位觀察管(51)與所述排水口(381)之間還設(shè)置有排污組件(38)。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氧氣可回收增氧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組件(38)包括排水管(382)和排水閥(383),所述排水管(382)的一端與所述排水口(381)連接,所述排水管(382)的另一端與所述排水閥(383)的一端連接,所述排水閥(383)的另一端設(shè)置有排水出口(384)。
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氧氣可回收增氧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位觀察管(51)的一端通過一三通與所述排水管(382)連接導(dǎo)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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