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橋梁工程的可移動式照明設備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21129892.X | 申請日: | 2019-07-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96026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17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偉;孫延峰;曾孝榮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李偉 |
| 主分類號: | F21S6/00 | 分類號: | F21S6/00;F21V21/06;F21V21/38;F21V15/04;F21V21/00;F21W131/4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71 北京市豐臺***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滑塊 螺紋桿 橫桿 滑槽 本實用新型 照明燈 螺紋孔 絞盤 立柱 底座 橋梁工程 照明設備 活動連接有 影響照明燈 可移動式 拉動滑塊 螺紋桿擰 螺旋連接 旋轉(zhuǎn)把手 鋼絲繩 固定桿 萬向輪 上端 擰松 轉(zhuǎn)動 把手 貫穿 | ||
1.一種用于橋梁工程的可移動式照明設備,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上端中部固定安裝有立柱(5),所述立柱(5)的前端開設有滑槽(8),所述滑槽(8)內(nèi)活動連接有滑塊(9),所述滑塊(9)上開設有螺紋孔(20),所述滑塊(9)的前側(cè)設有橫桿(11),所述橫桿(11)上貫穿有螺紋桿(10)且螺紋桿(10)與螺紋孔(20)螺旋連接,所述立柱(5)的上端左右兩側(cè)均固定安裝有定滑輪(7),所述底座(1)的上端左側(cè)固定安裝有支撐柱(2),所述支撐柱(2)的上端設有轉(zhuǎn)軸(4),所述轉(zhuǎn)軸(4)的外側(cè)固定安裝有絞盤(3),所述轉(zhuǎn)軸(4)的前側(cè)固定安裝有把手(18),所述把手(18)上貫穿有固定桿(17),所述橫桿(11)的上端固定安裝有鋼絲繩(6),所述鋼絲繩(6)分別經(jīng)過兩個定滑輪(7)與絞盤(3)固定連接,所述橫桿(11)的下端固定安裝有照明燈(12),所述底座(1)的下端四角處均固定安裝有萬向輪(19)。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橋梁工程的可移動式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左右兩端均固定安裝有彈簧(23),兩個所述彈簧(23)的另一端均固定安裝有防護板(22)。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橋梁工程的可移動式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下端固定安裝有水箱(16),所述水箱(16)的下端開設有進口(14),所述進口(14)內(nèi)設有橡膠塞(15)。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橋梁工程的可移動式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桿(11)與螺紋桿(10)之間設有密封墊(21)。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橋梁工程的可移動式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8)的下端右側(cè)開設有排水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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