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作臺燈使用的手電照明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110224.2 | 申請日: | 2019-07-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088532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18 |
| 發明(設計)人: | 周錦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山市創盈貿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L4/08 | 分類號: | F21L4/08;F21V21/40;F21V21/10;F21V23/00;F21V17/10;F21V17/12;F21V17/16 |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銘洋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6 | 代理人: | 鄒建平 |
| 地址: | 528415 廣東省中***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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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臺燈 使用 手電 照明燈 | ||
1.一種可作臺燈使用的手電照明燈,包括照明主體(1),支架(2)以及呈長方體形狀的燈主體(3),所述照明主體(1)與燈主體(3)內的電源裝置電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的一端與燈主體(3)的后端左右側鉸接,支架(2)與燈主體(3)的鉸接軸上設有第一鎖緊螺母(41),支架(2)的另一端與照明主體(1)活動連接,支架(2)與照明主體(1)形成門體形狀,燈主體(3)的左側和/或右側設有與支架(2)對應的鎖緊扣片(31),所述鎖緊扣片(31)可彈性復位,其上設有呈外寬內窄的開口部(3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作臺燈使用的手電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主體(1)包括調節座(11)以及發光體(12),所述調節座(11)與支架(2)的另一端鉸接,支架(2)與調節座(11)的鉸接軸上設有第二鎖緊螺母(42),所述發光體(12)與調節座(11)通過螺旋機構活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作臺燈使用的手電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主體(3)上設有USB充電接口(32),所述USB充電接口(32)與電源裝置電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可作臺燈使用的手電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主體(3)的上設有手挽部(6)。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可作臺燈使用的手電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主體(3)上設有與手挽部(6)對應的收納槽(3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可作臺燈使用的手電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納槽(33)內設有第一連接架(51)以及第二連接架(52),所述第一連接架(51)的前端與收納槽(33)的內側壁鉸接,第一連接架(51)的后端與第二連接架(52)的后端鉸接,第一連接架(51)上設有與第二連接架(52)對應的收納腔(511),第二連接架(52)的前端與手挽部(6)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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