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基于光纖的能信共傳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037595.2 | 申請日: | 2019-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43142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28 |
| 發明(設計)人: | 肖子洋;李月梅;張治國;李路明;鄭富永;陳江興;劉興;吳昱丹;顧雪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北京郵電大學 |
| 主分類號: | H04B10/25 | 分類號: | H04B10/25;H04B10/40;H04B10/8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睿馳通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604 | 代理人: | 張文平 |
| 地址: | 330077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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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光纖 能信共傳 系統 | ||
1.一種基于光纖的能信共傳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泵浦能量裝置,用于提供能量光信號;
第一信號收發裝置,用于發射和/或接收用于通信的通信光信號;
單模光纖,用于傳輸所述能量光信號和所述通信光信號;
光電轉換裝置,用于將所述能量光信號轉換為電信號;
儲能裝置,用于將經由所述光電轉換裝置轉換得到的所述電信號進行存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信共傳系統,其中,所述系統還包括功能裝置,其中:
所述功能裝置包括傳感器和/或通信模塊,由所述儲能裝置提供能量,并執行相應的功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能信共傳系統,其中,所述系統還包括中心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中心控制裝置用于接收所述功能裝置所采集的信息數據,輸出控制信號對所述功能裝置的操作進行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能信共傳系統,其中,所述系統還包括第二信號收發裝置,用于接收所述通信光信號,和/或,將所述功能裝置所采集到的信號數據發送給所述中心控制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能信共傳系統,其中,所述中心控制裝置、所述泵浦能量裝置以及所述第一信號收發裝置位于所述單模光纖靠近用戶側的近端;所述光電轉換裝置、所述儲能裝置以及所述第二信號收發裝置位于所述單模光纖的遠端。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能信共傳系統,其中,所述輸出控制信號對所述功能裝置的操作進行控制,包括:
輸出控制信號以繼續/停止對所述功能裝置進行供能;和/或,輸出控制信號以控制所述功能裝置繼續/停止對環境數據進行監測。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信共傳系統,其中,所述系統還包括:第一波分復用/解復用器和第二波分復用/解復用器,用于對所述單模光纖中的光信號進行復用和/或解復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信共傳系統,其中,所述光電轉換裝置由無機光電材料和熱電材料復合而成。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信共傳系統,其中,所述儲能裝置包括電容和/或化學儲能材料。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信共傳系統,其中,所述系統還包括:
穩壓裝置,用于對儲能裝置輸出的電壓進行穩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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