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利用煤與氣耦合協同控制燃煤鍋爐負荷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022932.0 | 申請日: | 2019-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56856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9 |
| 發明(設計)人: | 孫俊威;戴維葆;陳國慶;葛銘;劉銘媛;王愛英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電南京電力試驗研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N1/00 | 分類號: | F23N1/00;C10J3/48;C10J3/84;B02C21/00 |
| 代理公司: | 南京匯盛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38 | 代理人: | 張立榮 |
| 地址: | 210046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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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耦合 協同 控制 燃煤 鍋爐 負荷 裝置 | ||
1.一種利用煤與氣耦合協同控制燃煤鍋爐負荷的裝置,包括鍋爐、輸送管道、帶有原煤磨煤機的制粉系統,所述原煤磨煤機產出的煤粉經輸送管路輸送到鍋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煤制氣系統和半焦碾磨制粉系統;
所述煤制氣系統,主要包括煤氣化反應器(2)、氣固分離器(3)、鍋爐的氣體燃燒器(12);經過煤氣化反應器產生的煤制氣,通過氣固分離器輸送到鍋爐的氣體燃燒器燃燒;氣固分離器分離出的固體產物進入半焦倉;
所述半焦碾磨制粉系統,主要包括半焦倉(4)、半焦磨煤機(5)、半焦分離器(6)、半焦細粉倉(9)、給粉機(10)和排粉風機(7);
半焦倉(4)內的固體產物存儲至定量后排放到半焦磨煤機(5)中進行碾磨,碾磨后的半焦風粉混合物經半焦分離器(6)分離,合格的半焦細粉落入半焦細粉倉(9),乏氣經過排粉風機(7)進入原煤磨煤機(8)入口,替代部分一次風進入磨煤機;落入半焦細粉倉(9)的半焦細粉經給粉機(10)與原煤磨煤機出來的細粉一起送入鍋爐的煤粉燃燒器燃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煤與氣耦合協同控制燃煤鍋爐負荷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制粉系統原始燃料為原煤,經原煤磨煤機(8)產出煤粉;所述煤制氣系統燃料為制粉系統產生的煤粉,經煤氣化反應器(2)產出煤制氣和固體產物;所述半焦碾磨制粉系統原始燃料為煤制氣系統產出的固體產物,經半焦磨煤機(5)產出半焦細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煤與氣耦合協同控制燃煤鍋爐負荷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原煤磨煤機(8)和半焦磨煤機(5)入口還配置有流量測量裝置和溫度測量裝置,用以顯示原煤磨煤機和半焦磨煤機入口溫度和流量;所述原煤磨煤機(8)和半焦磨煤機(5)入口冷風及熱風管道上分別布置有冷、熱風量調節擋板,用以調節原煤磨煤機和半焦磨煤機入口溫度和流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煤與氣耦合協同控制燃煤鍋爐負荷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煤制氣的輸送管道上安裝有輸氣逆止閥(31),防止煤氣化反應器(2)運行中,爐內爆燃導致高溫煙氣進入輸氣管道。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利用煤與氣耦合協同控制燃煤鍋爐負荷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鍋爐為切圓燃燒鍋爐或對沖燃燒鍋爐;
對于切圓燃燒鍋爐,煤粉燃燒器至少布置六層,至少下面三層燃燒器配置穩燃裝置;氣體燃燒器至少布置四層,配置高能點火裝置和火檢檢測裝置;
對于對沖燃燒鍋爐,煤粉燃燒器至少為三層,中下層煤粉燃燒器配置穩燃裝置;氣體燃燒器至少布置兩層,配置高能點火裝置和火檢檢測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煤與氣耦合協同控制燃煤鍋爐負荷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對于切圓燃燒鍋爐,氣體燃燒器布置在鍋爐的四面墻體中部位置,并布置四層,與下四層一次風噴口同標高,氣流射入方向與爐內切圓同向,氣體射向其下風向一次風的向火側,氣流射入角度與一次風偏轉角度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煤與氣耦合協同控制燃煤鍋爐負荷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對于對沖燃燒鍋爐,氣體燃燒器布置在前后墻和側墻上,并且布置在上、下層煤粉燃燒器的中間高度,側墻氣體燃燒器與前后墻同標高。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煤與氣耦合協同控制燃煤鍋爐負荷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穩燃裝置包括大油槍、微油、等離子、富氧中的一種或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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