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拖把的轉動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007139.3 | 申請日: | 2019-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54140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9 |
| 發明(設計)人: | 應吉安 | 申請(專利權)人: | 余姚市吉佳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13/20 | 分類號: | A47L13/20;A47L13/42 |
| 代理公司: | 余姚德盛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9 | 代理人: | 吳曉微 |
| 地址: | 3154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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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 拖把 轉動 機構 | ||
1.一種電動拖把的轉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1)、轉動件(2)、轉動配合件(3)和連接件(4);所述轉動配合件(3)通過所述連接件(4)可轉動安裝在所述轉動件(2)上;所述殼體(1)上設置有旋轉限位機構,所述轉動件(2)通過所述旋轉限位機構可轉動安裝在所述殼體(1)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拖把的轉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限位機構包括對稱設置在所述轉動件(2)上的轉動柱體(201)以及固定在所述殼體(1)上的彈片(5),所述彈片(5)上設置有限位凸起(501),所述轉動柱體(201)上設置有與所述限位凸起(501)相配合的弧形卡槽(202);所述轉動配合件(3)與外部機身組件(6)固定連接,所述機身組件(6)直立時,所述限位凸起(501)卡接在所述弧形卡槽(202)內使所述機身組件(6)不會傾倒。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拖把的轉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柱體(201)外圓周面上設置有弧形槽,所述弧形槽內設置有壓塊(203),所述壓塊(203)將所述弧形槽分隔成滑動槽(204)以及所述弧形卡槽(202);所述機身組件(6)前后轉動時,所述限位凸起(501)在所述滑動槽(204)內滑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拖把的轉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凸起(501)上對稱設置有第一斜擋面,所述壓塊(203)上對稱設置有與所述第一斜擋面相配合的第二斜擋面(205)。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拖把的轉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件(2)的中部設置有連接柱體(206),所述轉動配合件(3)上設置有第一柱體(301),所述第一柱體(301)套裝在所述連接柱體(206)上,所述第一柱體(301)上設置有環形凸臺(302),所述連接件(4)上設置與所述環形凸臺(302)相配合的限位凸臺(401);所述連接件(4)安裝在所述轉動配合件(3)內,且所述連接件(4) 與所述連接柱體(206)固定。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拖把的轉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柱體(206)底部設置有第二柱體(207),所述連接件(4)套裝在所述連接柱體(206)上,且所述連接件(4)底端通過螺栓(7)與所述第二柱體(207)固定連接。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拖把的轉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柱體(206)上沿圓周方向等間距設置有多個條形凸起(208),所述連接件(4)上設置有與所述條形凸起(208)相配合的條形卡槽(402)。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拖把的轉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1)包括上蓋(101)和下底座(102),所述上蓋(101)上對稱設置有上安裝座(103),所述下底座(102)上對稱設置有下安裝座(104),所述上安裝座(103)和所述下安裝座(104)組成用于安裝所述轉動件(2)的安裝座,所述彈片(5)固定在所述下安裝座(104)。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拖把的轉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件(2)的端部對稱設置有第一限位塊(209),所述轉動配合件(3)的端部設置有與所述第一限位塊(209)相配合的第二限位塊(303)。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拖把的轉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配合件(3)上設置有限位凸點(304),所述上蓋(101)上設置有與所述限位凸點(304)相配合的限位槽(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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