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塑料制品回收破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993114.9 | 申請日: | 2019-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38979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24 |
| 發明(設計)人: | 劉文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西震平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9B17/04 | 分類號: | B29B17/04 |
| 代理公司: | 南昌佳誠專利事務所 36117 | 代理人: | 詹彩霞 |
| 地址: | 331100 江西省宜***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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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塑料制品 回收 破碎 裝置 | ||
1.塑料制品回收破碎裝置,包括固定架(1)、進料斗(2)、配電箱(3)、動力機構(4)、破碎機構(6)、壓實機構(7),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剪切機構(5),剪切機構(5)包括剪切箱(501)、第一剪輥(502)、第二剪輥(503)、刀片(504)、送料箱(505),剪切箱(501)內部軸承連接有第一剪輥(502),第一剪輥(502)一側設置有第二剪輥(503),第二剪輥(503)與剪切箱(501)軸承連接,第二剪輥(503)表面開設有環形凹槽,第一剪輥(502)表面螺釘連接有刀片(504),凹槽與刀片(504)的位置對應,第一剪輥(502)與第一剪輥(502)之間的間距在5到8毫米之間,送料箱(505)焊接在剪切箱(501)的底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塑料制品回收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壓實機構(7)包括壓實箱(701)、固定板(702)、液壓桿(703)、推板(704)、插板(705),壓實箱(701)設置焊接在固定架(1)之間,固定板(702)焊接在固定板(702)一側,固定板(702)一側螺栓連接有液壓桿(703),液壓桿(703)端頭螺栓連接有推板(704),推板(704)與壓實箱(701)滑動連接,壓實箱(701)底部滑動連接有插板(705),推板(704)底部與插板(705)上表面滑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塑料制品回收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壓桿(703)數量為2個,所有液壓桿(703)端頭均勻固定在推板(704)的一側。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塑料制品回收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板(704)為L型方板。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塑料制品回收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破碎機構(6)包括破碎箱(601),第一破碎輥(602)、第二破碎輥(603)、破碎刀(604)、出料箱(605),破碎箱(601)內部軸承連接有第一破碎輥(602)和第二破碎輥(603),第一破碎輥(602)和第二破碎輥(603)表面焊接有破碎刀(604),破碎箱(601)底部焊接有出料箱(605)。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塑料制品回收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破碎輥(602)與第二破碎輥(603)完全相同,第一破碎輥(602)與第二破碎輥(603)表面上的破碎刀(604)位置交叉。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塑料制品回收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力機構(4)包括電機(401)、轉軸(402)、皮帶(403)、主齒輪(404)、從動齒輪(405)、托板(406),托板(406)焊接在固定架(1)后方,托板(406)上方螺栓連接有電機(401),電機(401)焊接有轉軸(402),轉軸(402)與主齒輪(404)通過皮帶(403)連接,皮帶(403)前方設置有主齒輪(404),主齒輪(404)與剪切箱(501)軸承連接,主齒輪(404)一側設置有從動齒輪(405),從動齒輪(405)焊接在第二剪輥(503)端頭,轉軸(402)鍵連接在第一剪輥(502)端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塑料制品回收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力機構(4)有兩組,分別設置在剪切機構(5)和破碎機構(6)后方。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塑料制品回收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進料斗(2)焊接在剪切箱(501)上方,所述的配電箱(3)螺栓連接在所述的固定架(1)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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