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燃氣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971799.7 | 申請日: | 2019-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601741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22 |
| 發明(設計)人: | 林玉綿;劉小平;楊海潮;葉偉林;孫帥;劉書興;王光漢;丁濼火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C3/12 | 分類號: | F24C3/12;F24C3/08;F23D14/46;H02S40/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劉林濤 |
| 地址: | 51907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燃氣 器具 | ||
1.一種燃氣器具,包括:器具本體、燃燒器(20)及火力調節部,所述燃燒器(20)和所述火力調節部設置在所述器具本體上,所述燃燒器(20)具有空氣入口,所述火力調節部控制所述燃燒器(20)的火力大小,
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器具還包括:
風機(40),設置在所述器具本體上并向所述空氣入口補充空氣;
光能發電模塊(50),靠近所述燃燒器(20)設置且用于將所述燃燒器(20)產生的光轉換為電能,所述光能發電模塊(50)與所述風機(40)連接,以通過所述光能發電模塊(50)產生的電能大小調節所述風機(40)的轉速大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能發電模塊(50)設置在所述器具本體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氣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器具本體包括面板(11)和設置在所述面板(11)的下方的底殼(12),所述面板(11)和所述底殼(12)圍成安裝空間,所述光能發電模塊(50)設置在所述面板(11)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器具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器具本體上的鍋支架(70),所述光能發電模塊(50)設置在所述鍋支架(70)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能發電模塊(50)包括多個間隔設置的光能發電組件(51),多個所述光能發電組件(51)設置在所述燃燒器(20)的火蓋的周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氣器具,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光能發電組件(51)均勻分布在所述燃燒器(20)的火蓋的周圍。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燃氣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火力調節部包括旋鈕(31)和與所述旋鈕(31)連接的控制閥體(32)。
8.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燃氣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40)設置在所述空氣入口的外側。
9.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燃氣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器(20)、所述火力調節部、所述風機(40)及所述光能發電模塊(50)均設有多個且一一對應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燃氣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器(20)包括爐頭(21)和設置在所述爐頭(21)上的火蓋(22),所述爐頭(21)具有所述空氣入口。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未經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0971799.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可移動控制的監測設備
- 下一篇:一種可移動機器視覺固定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