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內置隔煙及導流裝置的煙囪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961715.1 | 申請日: | 2019-06-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89172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30 |
| 發明(設計)人: | 張蘭春;徐俊祥;孫曉紅;李旭;申加勝;董斌;張維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電力工程咨詢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J11/00 | 分類號: | F23J11/00;F23J13/00 |
| 代理公司: | 濟南圣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趙敏玲 |
| 地址: | 250014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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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內置 導流 裝置 煙囪 | ||
1.一種內置隔煙及導流裝置的煙囪,其特征在于,包括排煙筒、中心立柱和導流錐臺,在所述排煙筒內沿其軸線方向設置所述的中心立柱,所述的導流錐臺布置在排煙筒中部的煙道入口處,導流錐臺的頂部與中心立柱相連,導流錐臺的底部與排煙筒的內壁相連;所述的導流錐臺的錐度使得煙氣進入排煙筒后得導流方向以抬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隔煙及導流裝置的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導流錐臺下部沿排煙筒內壁設環形支撐結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隔煙及導流裝置的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心立柱頂部設置錐形封帽。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隔煙及導流裝置的煙囪,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中心立柱與排煙筒之間設有隔煙墻板;隔煙墻板兩側固定在中心立柱和排煙筒內壁上,底部固定在所述的導流錐臺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內置隔煙及導流裝置的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煙墻板按照接入的水平煙道數量設置。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內置隔煙及導流裝置的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煙墻板的頂點高度應不低于2/3水平煙道入口高度,與煙氣方向呈鈍角布置。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內置隔煙及導流裝置的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煙墻板與中心立柱、錐臺及排煙筒的連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焊接、法蘭連接或卡接。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內置隔煙及導流裝置的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煙墻板和導流錐臺采用現場制作或分體工廠制作現場組裝實現。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隔煙及導流裝置的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心立柱的頂點設置有穩定拉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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