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腐垃圾連續式炭化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909739.2 | 申請日: | 2019-06-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085372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18 |
| 發明(設計)人: | 呂金穎;王俊;呂后明;王標兵;周成華;方向東;呂金超;呂進;蔣金祥;徐向通;張晨;周躍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金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鍋鍋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B53/00 | 分類號: | C10B53/00;C10B57/16;C10B57/08;C10B57/10;F23G7/06 |
| 代理公司: | 浙江千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王豐毅;童健 |
| 地址: | 321000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垃圾 連續 炭化 裝置 | ||
1.一種可腐垃圾連續式炭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可腐垃圾上料區(1)、碎料機(3)、烘干機(4)、混合倉(5)、炭化機(6)、可燃氣燃燒器(7)、燃燒爐(8),所述可腐垃圾上料區(1)與碎料機(3)的入口之間設有第一輸送機(14),碎料機(3)的出口與烘干機(4)的進口之間設有第二輸送機(15),烘干機(4)的出口與混合倉(5)的入口之間設有第三輸送機(16),混合倉(5)的出口與炭化機(6)的入口之間設有第四輸送機(17),炭化機(6)的出口處設有出炭輸送機(18);所述燃燒爐(8)上固定設有可燃氣燃燒器(7),所述炭化機(6)與可燃氣燃燒器(7)之間設有能將炭化機(6)內產生的可燃氣體抽入可燃氣燃燒器(7)內的耐高溫風機(20);所述燃燒爐(8)內產生的高溫煙氣用于對經過炭化機(6)的可腐垃圾進行加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腐垃圾連續式炭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炭化機(6)包括炭化窯(22)和用于對炭化窯(22)加熱的炭化爐(23),炭化爐(23)設置在炭化窯(22)外,所述燃燒爐(8)上的高溫煙氣排放口(24)與炭化爐(23)連接,高溫煙氣排放口(24)與炭化爐(23)的連接處靠近炭化機(6)的入口,所述炭化爐(23)靠近炭化機(6)的出口處設有出氣口;所述耐高溫風機(20)與炭化窯(22)之間通過管道連接,且該管道與炭化窯(22)的連接處靠近炭化機(6)的出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腐垃圾連續式炭化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蒸汽發生器(9)、空氣預熱器(10)、噴淋塔(11)、冷卻塔(12)和引風機(13),蒸汽發生器(9)上的煙氣出口與空氣預熱器(10)的入口連通,所述空氣預熱器(10)與燃燒爐(8)上的可燃氣燃燒器(7)通過管道連接,所述炭化爐(23)上的出氣口通過管道與蒸汽發生器(9)連接,從炭化爐(23)內出來的高溫氣體用于對蒸汽發生器(9)的加熱;所述空氣預熱器(10)的出氣口、噴淋塔(11)、冷卻塔(12)和引風機(13)之間依次通過管道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腐垃圾連續式炭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預熱器(10)上固定連接有鼓風機(25)。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腐垃圾連續式炭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發生器(9)與所述烘干機(4)之間通過管道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腐垃圾連續式炭化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由輔助物料上料區(2),該輔助物料上料區(2)與混合倉(5)的入口之間設有第五輸送機(21)。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腐垃圾連續式炭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爐(8)上固定設有多臺輔助燃燒器(19)。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腐垃圾連續式炭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炭化機(6)為回轉式炭化機(6)。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腐垃圾連續式炭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爐(8)上的高溫煙氣排放口(24)位置設有溫度傳感器(26)。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腐垃圾連續式炭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塔(12)和引風機(13)之間的管道上設有溫度傳感器(26)和壓力傳感器(27)。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金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鍋鍋爐有限公司,未經浙江金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鍋鍋爐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0909739.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用于建設公共網絡的無線路由器
- 下一篇:一種多功能凳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