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折疊式童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860422.4 | 申請日: | 2019-06-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65326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2 |
| 發明(設計)人: | 維姆·歐波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邁古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7/08 | 分類號: | B62B7/08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肖軍 |
| 地址: | 200000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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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折疊式 童車 | ||
1.一種可折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折疊的車架組件(10);
桌板(20),設置于所述車架組件(10)上,所述桌板(20)可相對車架組件(10)轉動開合;
可解鎖的鎖止機構(30),所述鎖止機構(30)設置于所述桌板(20)與所述車架組件(10)的連接處,所述鎖止機構(30)可將桌板(20)定位在相對車架組件(10)展開的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20)具有連接臂(21),所述鎖止機構(30)包括安裝座(31)、鎖止塊(32)以及彈性件(33),所述安裝座(31)安裝于所述車架組件(10)上,所述鎖止塊(32)可滑動地設置于所述安裝座(31)上,所述連接臂(21)可轉動地套設于所述鎖止塊(32)上或者所述連接臂(21)樞設于所述安裝座(31)上,所述彈性件(33)的端部抵接于所述鎖止塊(32)上并可驅動鎖止塊(32)朝向連接臂(21)移動,鎖止塊(32)和連接臂(21)兩者其一上設置有第一限位槽(211),鎖止塊(32)和連接臂(21)兩者另一設置有與第一限位槽(211)相配合的限位部(321);
所述鎖止機構(30)可將桌板(20)定位在相對車架組件(10)展開的位置時,所述限位部(321)同時位于安裝座(31)和第一限位槽(211);
所述鎖止塊(32)可背向所述連接臂(21)移動以使所述限位部(321)脫離所述第一限位槽(211),限位部(321)脫離第一限位槽(211)后所述桌板(20)可相對安裝座(31)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31)上具有安裝通道(311),所述鎖止塊(32)插設于所述安裝通道(311)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折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通道(311)內設置有導向槽,所述限位部(321)位于第一限位槽(211)時,所述限位部(321)的一部分伸入至所述導向槽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折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321)設置于所述鎖止塊(32)上時,所述連接臂(21)上設置有可容納所述限位部(321)的第二限位槽(212),所述第二限位槽(212)設置在所述連接臂(21)朝向鎖止塊(32)的端面上。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組件(10)上設置有框架(40),所述框架(40)的一側與所述安裝座(31)可轉動連接,所述框架(40)的另一側具有朝下的卡止面(41),所述卡止面(41)抵接于所述車架組件(10)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折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組件(10)上設置有止抵桿(50),所述止抵桿(50)抵接于所述框架(40)的卡止面(41)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20)上設置有通孔(22),所述通孔(22)的下方設置有置物袋(23)。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組件(10)包括第一支架(11)、第二支架(12)以及轉動限位機構(60),所述第一支架(11)與所述第二支架(12)可轉動地連接,所述第二支架(12)上設置有所述桌板(20)與所述鎖止機構(30),所述轉動限位機構(60)設置于所述第一支架(11)和所述第二支架(12)的連接處,以限制第一支架(11)相對第二支架(12)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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