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復合式尾推進縱列變翼逆速旋翼飛行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826150.6 | 申請日: | 2019-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832105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30 |
| 發明(設計)人: | 范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范磊 |
| 主分類號: | B64C27/22 | 分類號: | B64C27/22;B64C5/00;B64C5/02;B64C5/06;B64D27/02;B64D27/24;B64C25/3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0039 江蘇省南京市***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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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 推進 縱列 變翼逆速旋翼 飛行器 | ||
1.一種復合式尾推進縱列變翼逆速旋翼飛行器,其特征在于機體(1)上部縱列布置主升力旋翼組(5),主升力旋翼組(5)上布置有兩副可轉換槳葉(9),機體(1)中部布置有固定機翼(2),機體(1)尾部布置有前飛動力系統(4),固定機翼(2)上布置有副翼(8),機體(1)上布置有水平尾翼(3)、垂直尾翼(6)、起落架(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飛行器,其特征是主升力旋翼組(5)縱列布置于機體(1)上,承擔飛行器垂直起降、懸停、縱列直升機模式巡航主升力。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飛行器,其特征是機體(1)上部縱列布置的兩副主升力旋翼組(5)垂直起降、懸停、縱列直升機模式飛行時由動力驅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飛行器,其特征是每副主升力旋翼組(5)引入逆速旋翼技術,安裝兩片小展弦比可轉換槳葉(9),可轉換槳葉(9)采用前后緣對稱設計,可轉換槳葉(9)可變總距、周期距。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飛行器,其特征是主升力旋翼組(5)可斷開驅動,斷開驅動后,旋轉軸可通過阻尼器停轉、定位鎖止,可將可轉換槳葉(9)鎖止在與機體(1)垂向90度位置,可轉換槳葉(9)總矩變距為零,可轉換槳葉(9)變旋翼為機翼;兩副縱列主升力旋翼組(5)轉換為兩副固定機翼,實現旋翼—機翼轉換。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飛行器,其特征在于,飛行器垂直起降、懸停、縱列雙旋翼直升機模式低速巡航時,以縱列雙旋翼直升機飛行模式飛行、控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飛行器,其特征是機體(1)中部可布置有固定機翼(2),承擔前飛過渡主升力。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飛行器,其特征是機體(1)尾部布置有前飛動力系統(4),承擔飛行器前飛動力。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飛行器,其特征在于,飛行器隨前飛動力系統(4)前飛驅動,主升力旋翼組(5)受自驅動力及來流驅動力驅轉,飛行器處于縱列雙旋翼直升機與自轉旋翼飛行器復合飛行階段,飛行控制由縱列雙旋翼直升機與縱列自轉雙旋翼飛行器兩種飛行控制模式協同控制;來流驅動力逐漸接替主升力旋翼組(5)自驅動力,斷開自驅動,主升力旋翼組(5)處于來流驅轉狀態,變換為縱列自轉雙旋翼飛行模式,主升力旋翼組(5)與固定機翼(2)保持飛行器飛行升力,飛行器進入固定機翼飛行器與縱列自轉雙旋翼飛行復合飛行控制模式。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飛行器,其特征是通過主升力旋翼組(5)變換為固定機翼,飛行器完全轉換為固定機翼飛行器,以固定機翼飛行器模式飛行、控制。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飛行器,其特征是由于飛行器具有來流作用下的自轉特性,飛行器在失去動力后可在來流作用下自轉下滑降落;通過可滑跑起落架(7),在具備滑跑起降條件時,在前飛動力系統(4)驅動下,可滑跑起降。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飛行器,其特征是飛行器采用分布式動力設計,主升力旋翼組(5)、前飛動力系統(4)均獨立驅動;可由全電力驅動,亦可采用混合動力驅動;全電力驅動由儲能系統供電,或發電系統與儲能系統混合供電;混合動力驅動則采用主升力旋翼組(5)由電力驅動,前飛動力系統(4)由傳統燃料動力驅動并帶動發電系統向儲能系統補充電能,以回補主升力旋翼組(5)在垂直起降、懸停、多旋翼模式巡航時的電能消耗;儲能系統電能消耗回補亦可采用將主升力旋翼組(5)驅動系統設計成驅動、發電一體系統,在飛行器以自轉旋翼模式飛行時發電向儲能系統回補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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