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建筑材料轉運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822941.1 | 申請日: | 2019-05-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23917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03 |
| 發明(設計)人: | 汪鼎華;武旭龍;丁寧;董善白;仲繼壽;朱毅敏;王小安;常淋潤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協鵬建筑與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G21/16 | 分類號: | E04G21/1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山社區福***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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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建筑材料 轉運 系統 | ||
1.一種建筑材料轉運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建筑平臺、支撐架以及連接所述建筑平臺和所述支撐架的爬架,所述建筑平臺設置至少兩個窗口用于建筑材料的通行,設置在所述建筑平臺上面第一轉運裝置,設置在所述爬架內側面的折疊式托盤,滑設于所述建筑平臺下方的第二轉運裝置,所述第二轉運裝置具有回轉支承;
其中,所述第一轉運裝置具有X/Y/Z三個方向的運動能力,所述第二轉運裝置具有X/Z三個方向的運動能力和XY平面內360旋轉的運動能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轉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材料設置有吊環,用于與所述第一轉運裝置和所述第二轉運裝置進行臨時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轉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窗口設置于所述折疊式托盤上方。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轉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窗口的長度和寬度均大于所述建筑材料的長度和寬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轉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運裝置為龍門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轉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運裝置為水平運輸裝置與垂直吊裝裝置配合使用的組合。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轉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轉運裝置為所述回轉支承下方設置剪叉式升降機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轉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轉運裝置上方與運輸小車連接,運輸小車在所述建筑平臺上沿軌道行駛。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轉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運裝置和所述第二轉運裝置與所述建筑材料固定采用自動插銷式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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