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致變色模組、蓋板組件和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802996.6 | 申請日: | 2019-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07227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14 |
| 發明(設計)人: | 楊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53 | 分類號: | G02F1/153;G02F1/163;H04M1/02 |
| 代理公司: | 44224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易長樂;何鋒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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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致變色 第一基板 電子設備 功能層 第二基板 模組 獨立控制 蓋板組件 使用場景 外觀特性 透明態 著色 背離 隔離 申請 | ||
本申請涉及一種電致變色模組、蓋板組件和電子設備。電致變色模組包括第一基板、電致變色功能層和第二基板。電致變色功能層設于第一基板的一側且包括至少兩個相互隔離的電致變色體,至少兩個電致變色體能夠被分別獨立控制以在著色態和透明態之間切換。第二基板設于電致變色功能層的背離第一基板的一側。以上的電子設備的外觀能夠適應更多樣化的使用場景,提升了電子設備的外觀特性。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電子設備的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電致變色模組、蓋板組件和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智能手機等移動終端一般設有光學器件(攝像頭模組、環境光傳感器、閃光燈等),移動終端需要對應設置透光區以供光學器件入光或者出光,透光區一般呈透明狀,透光區的存在容易破壞移動終端的外觀整體性。也有采用將光學器件可移動地設置在移動終端內部來保障移動終端的外觀整體性,但是可移動的部分本身仍然面臨外觀整體性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電致變色模組、蓋板組件和電子設備,以使得光學器件的設置不影響移動終端的外觀整體性。
一種電致變色模組,包括:
第一基板;
電致變色功能層,設于所述第一基板的一側且包括至少兩個相互隔離的電致變色體;至少兩個所述電致變色體能夠被分別獨立控制以在著色態和透明態之間切換;及
第二基板,設于所述電致變色功能層的背離所述第一基板的一側。
以上的電致變色模組應用于電子設備時,電致變色體可以覆蓋光學器件,通過控制電路可以對電致變色體進行控制以使電致變色體在透明態和著色態之間切換。電致變色體在透明態時,光學器件可以正常使用,在著色態時電致變色體呈現預定的顏色,以使電子設備的光學器件的安裝位置處能夠與電子設備的其他部分呈現一體化的外觀,以提升電子設備的外觀表現力。由于至少兩個電致變色體能夠分別獨立控制,電致變色體可以對暫不需要使用的光學器件予以遮蔽,將需要使用的光學器件予以顯現,從而使得電子設備的外觀適應更多樣化的使用場景,提升了電子設備的外觀特性。
一種蓋板組件,包括:
蓋體,設有用于光學器件透光的透光區并具有相對靠近光學器件的內表面和與內表面相對設置的外表面;及
以上所述的電致變色模組,所述電致變色模組連接所述蓋體的內表面且覆蓋所述透光區;在著色態時所述透光區被所述電致變色體遮蔽,在透明態時所述透光區從所述電致變色模組顯現。
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本體,設有安裝空間,所述本體設有透光區;
以上所述的電致變色模組,所述電致變色模組連接所述本體且覆蓋所述透光區;及
光學器件,設于所述安裝空間且每一所述電致變色體覆蓋至少一個所述光學器件,在透明態時所述光學器件從所述透光區顯現,在著色態時所述光學器件被所述電致變色體遮蔽。
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殼體;
顯示屏模組,設于所述殼體的一側;
以上所述的電致變色模組,設于所述殼體的相對另一側,所述第一基板與所述殼體形成安裝空間,所述電致變色功能層位于所述安裝空間;及
光學器件,設于所述安裝空間且每一所述電致變色體覆蓋至少一個所述光學器件,所述電致變色體在透明態時所述光學器件能夠從所述殼體的相對另一側被觀察到,所述電致變色體在著色態時所述光學器件被所述電致變色體遮蔽。
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殼體;
顯示屏,設于所述殼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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