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及其控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787686.1 | 申請日: | 2019-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10125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1 |
| 發明(設計)人: | 張有林;沈軍;譚鋒;李珂;陳付齊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H1/00 | 分類號: | B60H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麥寶利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733 | 代理人: | 趙艷紅 |
| 地址: | 51907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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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汽車空調 系統 及其 控制系統 | ||
1.一種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其設有制冷劑回路,該制冷劑回路上依次設有:
壓縮機(4)、車內換熱器(14)、第一節流裝置(8)、車外換熱器(13),第一控制閥(10);
其特征在于:還設有蓄熱系統,該蓄熱系統包括蓄熱器(9)、蓄熱流路和放熱流路;
所述蓄熱流路一端連接在車內換熱器(14)與第一節流裝置(8)之間,另一端連接在第一節流裝置(8)與車外換熱器(13)之間;所述蓄熱流路上串聯有蓄熱器(9)和第二控制閥(12);
所述放熱流路一端連接在車外換熱器與第一控制閥(10)之間,另一端連接在第一控制閥(10)與壓縮機(4)之間;放熱流路上串聯有第二節流裝置和蓄熱器;
電動汽車裝載有動力電池(7),所述蓄熱器與該動力電池具有換熱關系;
當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和蓄熱系統耦合運行且為制熱運行非化霜狀態時,所述蓄熱器吸收動力電池余熱和/或制冷劑回路的熱量進行蓄熱;
當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和蓄熱系統耦合運行且在制熱運行化霜狀態時,使所述車內換熱器(14)流出的制冷劑經第二節流裝置進入蓄熱器,使蓄熱器吸收熱量實現蒸發器作用,車外換熱器冷凝放熱實現冷凝器作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當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和蓄熱系統耦合運行且為制熱運行非化霜狀態時,所述蓄熱器吸收動力電池余熱和/或制冷劑回路的熱量進行蓄熱的方式是:若所述蓄熱器的溫度低于動力電池溫度但高于車內換熱器出口制冷劑溫度時,關閉所述第二節流裝置和蓄熱流路上的第二控制閥,蓄熱器被控制僅吸收動力電池余熱進行蓄熱;若所述蓄熱器的溫度同時低于動力電池溫度和車內換熱器出口制冷劑溫度時,第二節流裝置被關閉,第二控制閥被打開一開度,蓄熱器吸收動力電池余熱和車內換熱器出口余熱進行蓄熱過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當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和蓄熱系統耦合運行且在制熱運行化霜狀態時,第一、第二控制閥均關閉,第一節流裝置(8)開到最大不具有節流作用,第二節流裝置具有節流作用,車外換熱器實現冷凝器作用,使制冷劑凝放熱。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電池和所述蓄熱器間通過熱管換熱,所述動力電池設置在熱管的蒸發端,蓄熱器設置在熱管的冷凝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熱管內封閉有流體,當所述熱管蒸發端流體吸收所述動力電池散發的熱量,通過虹吸作用使所述熱管冷凝端將熱量釋放給所述蓄熱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熱器為相變蓄熱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機進氣處設有氣液分離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流體換向裝置,所述流體換向裝置為四通換向閥,和/或所述節流裝置為電子膨脹閥,和/或所述控制閥為電磁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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