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鋼筋混凝土與鋼板樁組合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758082.4 | 申請日: | 2019-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45918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5 |
| 發明(設計)人: | 吳志良;邱兆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5/30 | 分類號: | E02D5/30;E02B3/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互順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332 | 代理人: | 余毅勤 |
| 地址: | 200032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鋼筋混凝土 鋼板 組合 結構 | ||
1.一種鋼筋混凝土與鋼板樁組合結構,包括鋼板樁(1)和鋼筋混凝土(2),鋼板樁(1)上設置有鋼筋混凝土(2);其特征在于,所述鋼板樁(1)的兩側設置有若干個抗剪鍵(3),鋼板樁(1)通過抗剪鍵(3)與鋼筋混凝土(2)相聯接;或所述鋼板樁(1)上設置有若干個通孔(4),每個通孔(4)內均設置有錨固鋼筋(5),鋼板樁(1)通過錨固鋼筋(5)與鋼筋混凝土(2)相聯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筋混凝土與鋼板樁組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鋼板樁(1)的兩側通過焊接固定有若干個抗剪鍵(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筋混凝土與鋼板樁組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鋼板樁(1)的寬度比鋼筋混凝土(2)小15cm以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筋混凝土與鋼板樁組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鋼板樁(1)施工后的頂標高比導梁(9)的頂標高低。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筋混凝土與鋼板樁組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筋混凝土(2)施工后的頂標高高于導梁(9)的底標高50cm以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筋混凝土與鋼板樁組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筋混凝土(2)的底標高在極端低水位下1~2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筋混凝土與鋼板樁組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筋混凝土(2)后方的回填塊石(7)的最小邊尺寸為10cm以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筋混凝土與鋼板樁組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筋混凝土(2)的表面設有防腐蝕涂層或硅烷浸漬。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筋混凝土與鋼板樁組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錨固鋼筋(5)的兩端與鋼筋混凝土(2)的結構鋼筋(6)相連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未經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0758082.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