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通配式烹飪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739811.1 | 申請日: | 2019-05-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35440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21 |
| 發明(設計)人: | 夏云彪;張鴻昌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山市雅樂思電器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7/06 | 分類號: | A47J37/06 |
| 代理公司: | 廣州粵高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禹小明 |
| 地址: | 528427 廣東省中山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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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通配式 烹飪 器具 | ||
1.一種通配式烹飪器具,包括鍋身、放置在鍋身內的第一鍋膽和蓋合在鍋身上的空氣炸功能蓋,空氣炸功能蓋內設有熱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氣炸功能蓋內設有可以和外部電源電路連接的主控板,熱風裝置和主控板電路連接,鍋身和空氣炸功能蓋可以相互分離和蓋合,空氣炸功能蓋蓋合在鍋身上時,熱風裝置能夠將加熱后的空氣吹向第一鍋膽內;取出第一鍋膽后,鍋身可以放入支承體,支承體可以放置其它鍋膽,且空氣炸功能蓋蓋合在鍋身上時,熱風裝置能夠將加熱后的空氣吹向該其它鍋膽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配式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氣炸功能蓋包括內襯蓋和套在內襯蓋外面的面蓋,所述的熱風裝置布置在內襯蓋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配式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氣炸功能蓋上設有微動開關,微動開關和主控板電路連接,微動開關被觸發時允許熱風裝置運行,微動開關復位時禁止熱風裝置運行,空氣炸功能蓋蓋合在鍋身上時,第一鍋膽或者所述的其它鍋膽觸發微動開關,空氣炸功能蓋和鍋身分離時,微動開關復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通配式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微動開關的數量為2至4個,這些微動開關繞著空氣炸功能蓋的中心均勻布置,這些微動開關同時被觸發時允許熱風裝置運行,這些微動開關中的任意一個復位時則禁止熱風裝置運行。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通配式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氣炸功能蓋中上下滑動連接有壓板,壓板向上滑動時可以觸發微動開關,壓板向下滑動時逐漸遠離微動開關,空氣炸功能蓋上布置有密封圈,壓板的下端緊貼密封圈的上面,空氣炸功能蓋蓋合在鍋身上時,第一鍋膽或者所述的其它鍋膽的上沿貼緊密封圈并通過密封圈帶動壓板向上滑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配式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鍋身的內壁面為圓筒狀,所述的支承體的內壁面為圓筒狀,支承體放入鍋身時支承體的內壁面和鍋身的內壁面同軸,支承體具有承托底部,所述的其它鍋膽可以放置在支承體內承托底部之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配式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烹飪器具包括第二鍋膽,第二鍋膽的外壁面為圓筒狀,第二鍋膽可以放置在支承體內承托底部之上,且第二鍋膽的外壁面和支承體的內壁面同軸,空氣炸功能蓋蓋合在鍋身上時,熱風裝置能夠將加熱后的空氣吹向第二鍋膽內。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配式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承體的承托底部布置有通氣孔,所述的鍋身的底部布置有散熱孔。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配式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氣炸功能蓋上設有至少兩個定位凸緣,所述的鍋身上設有和定位凸緣相對應的定位凹槽,空氣炸功能蓋蓋在鍋身上時,只有定位凸緣分別插入相對應的定位凹槽內空氣炸功能蓋才能和鍋身蓋合。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配式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熱風裝置包括固定在內襯蓋上的電機和導風罩、安裝在電機的輸出軸上的上風葉和下風葉、布置在下風葉下方的發熱管、布置在發熱管下方的擋板,其中發熱管和擋板固定在內襯蓋上,發熱管、電機都和主控板電路連接,電機的輸出軸穿過導風罩,上風葉位于導風罩上方,下風葉位于導風罩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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