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隔音板架合一內墻板結構及建筑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721663.0 | 申請日: | 2019-05-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31606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14 |
| 發明(設計)人: | 王衛東;鄭祥才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聯興綠廈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2/00 | 分類號: | E04B2/00;E04B2/56;E04B2/58;E04B1/86 |
| 代理公司: | 德州沃杰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7296 | 代理人: | 孫玉全;程成 |
| 地址: | 253000 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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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隔音板 合一 內墻 板結 建筑物 | ||
1.一種隔音板架合一內墻板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水泥砂漿層、發泡水泥層、第二水泥砂漿層和承重鋼骨架,其中,第一水泥砂漿層和第二水泥砂漿層分別設置在發泡水泥層的兩側,在所述發泡水泥層的內部設置隔音棉層,所述承重鋼骨架包埋于所述發泡水泥層內,所述隔音棉層位于所述承重鋼骨架之間;
所述承重鋼骨架包括工型鋼梁、第一立柱、第二立柱,所述第一立柱通過第一連接區與所述工型鋼梁連接,所述第二立柱通過第二連接區與所述工型鋼梁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板架合一內墻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區和所述第二連接區各自分別包括上貫穿環板、下貫穿環板、連接管和內襯板,連接管位于上貫穿環板和下貫穿環板之間,且內襯板垂直地固定于上貫穿環板的外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隔音板架合一內墻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鋼骨架進一步包括支承組件,所述支承組件包括第一支承件、第二支承件、第三支承件和第四支承件,所述第一支承件的一端與所述工型鋼梁的中間部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承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立柱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承件的一端與所述工型鋼梁的中間部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承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立柱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承件的一端與所述第一立柱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承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立柱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承件的一端與所述工型鋼梁的中間部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承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支承件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隔音板架合一內墻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襯板包括第一內襯板、第二內襯板、第三內襯板和第四內襯板,第一內襯板、第二內襯板、第三內襯板和第四內襯板形成方管狀,并且第一內襯板、第二內襯板、第三內襯板和第四內襯板分別貼合于待裝配的第二內墻板的立柱方管的四個壁的內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隔音板架合一內墻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貫穿環板具有突出于連接管的上方截面的第一突出邊緣,所述第一突出邊緣與工型鋼梁的上端面焊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隔音板架合一內墻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貫穿環板具有突出于連接管的下方截面的第二突出邊緣,所述第二突出邊緣與工型鋼梁的下端面焊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隔音板架合一內墻板結構,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設置于所述承重鋼骨架兩側的鋼絲網。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隔音板架合一內墻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立柱、所述第二立柱和所述支承組件各自分別為方管。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板架合一內墻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泥砂漿層和所述第二水泥砂漿層分別包括水泥砂漿和耐堿玻纖網,且所述耐堿玻纖網內貼于所述水泥砂漿中。
10.一種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隔音板架合一內墻板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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