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攪拌機的發泡配件和攪拌機罐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585009.1 | 申請日: | 2019-04-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07941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18 |
| 發明(設計)人: | 凱文·L·萊波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漢美馳品牌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F15/00 | 分類號: | B01F15/00;B01F7/18;B01F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王瑞朋;陳琦 |
| 地址: | 美國弗***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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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攪拌機 發泡 配件 | ||
1.一種用于攪拌機的發泡配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體,所述主體具有側壁和底壁,所述側壁至少具有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具有截頭圓錐形狀,所述底壁在所述主體的較寬端部處;
其中,所述發泡配件適于可附接到攪拌機罐,以允許所述發泡配件圍繞縱向軸線選擇性地旋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泡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進一步具有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具有凹形-截頭圓錐形狀,所述側壁的第二部分比所述側壁的第一部分更遠離所述底壁。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泡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的第一部分相對于所述發泡配件的縱向軸線的角度在40度與50度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泡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的第一部分相對于所述發泡配件的縱向軸線的角度為45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泡配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壁中限定中心孔,所述中心孔向所述主體內的中心腔體提供開口,所述中心腔體適于接收所述攪拌機罐的可旋轉柱,以將所述發泡配件附接到所述攪拌機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泡配件,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中心芯,所述中心芯縱向地延伸穿過所述主體,所述中心芯由與所述主體不同的材料構成,在所述中心芯的底部端部中限定中心孔,所述中心孔向所述中心芯內的中心腔體提供開口,所述中心腔體用于接收所述攪拌機罐的可旋轉柱,以將所述發泡配件附接到所述攪拌機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泡配件,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從所述發泡配件的頂部端部向上突出的抓持部分。
8.一種攪拌機罐,其特征在于,包括:
容器部分,其具有底板;
選擇性可旋轉柱,其從所述底板向上延伸;以及
發泡配件,其選擇性地可附接到所述可旋轉柱,使得所述發泡配件在所述可旋轉柱選擇性地旋轉時圍繞縱向軸線選擇性地旋轉,所述發泡配件包括主體,所述主體具有側壁和底壁,所述側壁至少具有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具有截頭圓錐形狀,所述底壁在所述主體的較寬端部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攪拌機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配件的側壁進一步具有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具有凹形-截頭圓錐形狀,所述側壁的第二部分比所述側壁的第一部分更遠離所述底壁。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攪拌機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配件的側壁的第一部分相對于所述發泡配件的縱向軸線的角度在40度與50度之間。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攪拌機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配件的側壁的第一部分相對于所述發泡配件的縱向軸線的角度為45度。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攪拌機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發泡配件的底壁中限定中心孔,所述中心孔向所述發泡配件的主體內的中心腔體提供開口,所述中心腔體用于接收所述攪拌機罐的可旋轉柱,以將所述發泡配件選擇性地附接到所述攪拌機罐。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攪拌機罐,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中心芯,所述中心芯縱向地延伸穿過所述主體,所述中心芯由與所述主體不同的材料構成,在所述中心芯的底部端部中限定中心孔,所述中心孔向所述中心芯內的中心腔體提供開口,所述中心腔體用于接收所述攪拌機罐的可旋轉柱,以將所述發泡配件附接到所述攪拌機罐。
14.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攪拌機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配件進一步包括從所述發泡配件的頂部端部向上突出的抓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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