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煙氣脫硝系統的煙氣混流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580890.6 | 申請日: | 2019-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985212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24 |
| 發明(設計)人: | 周柳春;李彥興;宋揚;田維太;蘇俊嶺;田月 | 申請(專利權)人: | 河北林格環??萍加邢薰?/a> |
| 主分類號: | B01D53/86 | 分類號: | B01D53/86;B01D53/56 |
| 代理公司: | 11386 北京天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和歡慶;馬東偉 |
| 地址: | 050051 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勝利***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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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導流環 變徑導流 串聯 格柵板 細孔 混流裝置 煙氣 本實用新型 煙道 粗孔 格柵 煙氣脫硝設備 煙氣脫硝系統 變徑連接管 脫硝催化劑 中空圓臺形 脫硝系統 脫硝效果 煙氣流場 煙氣流動 依次連接 直徑遞增 不均勻 混流區 加速區 均勻性 擴張腔 整流區 | ||
1.一種用于煙氣脫硝系統的煙氣混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設于變徑連接管內的中空圓臺形串聯導流環;所述串聯導流環包括依次連接且直徑遞增的第一至第三變徑導流環,所述串聯導流環下方設有與變徑連接管等徑的第一粗孔格柵板;第一變徑導流環頂部設有與其直徑相等的細孔格柵板;第二變徑導流環上設有第一細孔格柵環;第三變徑導流環上設有第二細孔格柵環;
所述串聯導流環與其頂部的細孔格柵板構成的區域為第一整流區;所述串聯導流環與變徑連接管圍成的空腔構成加速區;所述第三變徑導流環和第一粗孔格柵板之間的區域為煙氣混流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煙氣脫硝系統的煙氣混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變徑導流環底端與第一粗孔格柵板之間的距離為40mm~150mm。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煙氣脫硝系統的煙氣混流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二粗孔格柵板設于第一粗孔格柵板的下方且平行于第一粗孔格柵板;所述第一粗孔格柵板、第二粗孔格柵板以及變徑連接管圍成的區域為第二整流區。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煙氣脫硝系統的煙氣混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細孔格柵板、第一細孔格柵環和第二細孔格柵環上對應設有第一圓孔、第二圓孔和第三圓孔;所述第一圓孔、第二圓孔和第三圓孔由圓心向圓周呈放射狀分布且直徑依次增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煙氣脫硝系統的煙氣混流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變徑導流環、第二變徑導流環和第三變徑導流環的外壁設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用于將第一變徑導流環、第二變徑導流環和第三變徑導流環的固定到變徑連接管上,所述支撐板在第一變徑導流環、第二變徑導流環和第三變徑導流環端面的圓周方向上均勻分布。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煙氣脫硝系統的煙氣混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變徑導流環頂部與細孔格柵板之間為可拆卸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煙氣脫硝系統的煙氣混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的寬度為10mm~50mm。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煙氣脫硝系統的煙氣混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變徑導流環與變徑連接管的間距為200mm~300mm;第二變徑導流環與變徑連接管的間距為150mm~250mm;第三變徑導流環與變徑連接管的間距為100mm~200mm。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煙氣脫硝系統的煙氣混流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至第三變徑導流環的前端面與后端面的間距均為100mm~300mm。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煙氣脫硝系統的煙氣混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粗孔格柵板和第二粗孔格柵板上的正方形孔的邊長均為20mm~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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