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斜板澄清裝置及沉淀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574111.1 | 申請日: | 2019-04-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797556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17 |
| 發明(設計)人: | 韓屹立;未永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無錫中申環境保護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52 | 分類號: | C02F1/52 |
| 代理公司: | 11463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李青 |
| 地址: | 214000 江蘇省無錫***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容納腔 堰槽 本實用新型 斜板澄清 固液分離效果 斜板組件 堰口 液槽 固液分離技術 固體物質 組件安裝 沉淀池 出水口 連通液 懸浮物 側壁 混雜 連通 清水 緩解 | ||
1.一種斜板澄清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斜板組件(100)和堰槽組件(200),所述斜板組件(100)具有容納腔(101),所述堰槽組件(200)安裝在所述容納腔(101)內;
所述堰槽組件(200)設有液槽(201)和堰口(202),所述堰口(202)位于所述堰槽組件(200)頂部,且連通所述容納腔(101)和所述液槽(201);
所述容納腔(101)的側壁設有連通所述液槽(201)的出水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斜板澄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腔(101)內設有斜板(110),所述斜板(110)位于所述堰槽組件(200)的下方,且所述斜板(110)的板面與所述斜板組件(100)的底面夾角大于等于55度,且小于等于60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斜板澄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板(110)設有多個,多個所述斜板(110)的板面平行,且間隔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斜板澄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板組件(100)包括:第一襯套(120)和第二襯套(130),所述第一襯套(120)連接所述第二襯套(130),所述第一襯套(120)和所述第二襯套(130)連通以形成所述容納腔(101);
所述堰槽組件(200)連接所述第一襯套(120),所述斜板(110)連接所述第二襯套(130),且所述斜板(110)與所述第二襯套(130)相對的端面平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斜板澄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襯套(130)的底面平行于所述液槽(201)的底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斜板澄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堰槽組件(200)包括:第一槽板(210)、第二槽板(220)和底板(230),所述第一槽板(210)、第二槽板(220)和底板(230)均連接在所述容納腔(101)相對的兩個側壁之間,且所述底板(230)連接在所述第一槽板(210)和所述第二槽板(220)的底部,所述第一槽板(210)、所述第二槽板(220)和所述底板(230)之間形成所述液槽(201);
所述堰口(202)設置在所述第一槽板(210)和/或所述第二槽板(220)上。
7.一種沉淀池,其特征在于,包括:箱體(300)和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斜板澄清裝置,所述斜板澄清裝置設置在所述箱體(300)內;
所述箱體(300)上設有第一管路(310)和第二管路(320),所述第一管路(310)與所述箱體(300)流體連通,所述第二管路(320)與所述液槽(201)的出水口流體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板澄清裝置與所述第一管路(310)之間設有緩沖區(301),且所述緩沖區(301)位于所述斜板澄清裝置背離所述液槽(201)出水口的一側。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300)設有出水槽(302),所述出水槽(302)位于所述斜板澄清裝置背離所述第一管路(310)的一側,且與所述液槽(201)出水口流體連通。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300)的底部連接沉淀斗(400),所述箱體(300)與所述沉淀斗(400)連通,所述沉淀斗(400)的底部設有排污口(401)。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無錫中申環境保護設備有限公司,未經無錫中申環境保護設備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0574111.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改善水環境的生態修復裝置
- 下一篇:一種新型芬頓催化氧化處理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