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耳機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20482813.7 | 申請日: | 2019-04-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358745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06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不公告發(fā)明人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成都必盛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wù)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周宇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qū)華***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溫度傳感器 揚聲器 耳機 傳感器支架 容納腔 殼體 耳機制造 殼體連接 人體體溫 抵持 分隔 零部件 監(jiān)測 配置 | ||
1.一種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具有容納腔;
揚聲器,所述揚聲器容納于所述容納腔內(nèi),所述揚聲器與所述殼體連接;
溫度傳感器,所述溫度傳感器容納于所述容納腔內(nèi);以及
傳感器支架,所述傳感器支架容納于所述容納腔內(nèi),所述傳感器支架與所述殼體連接,所述傳感器支架與所述溫度傳感器抵持或連接以使所述溫度傳感器與所述揚聲器分隔。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支架包括分隔板,所述分隔板與所述殼體的內(nèi)壁連接,所述分隔板將所述容納腔分為彼此獨立的第一容納腔和第二容納腔,所述揚聲器容納于所述第一容納腔內(nèi),所述溫度傳感器容納于所述第二容納腔內(nèi)。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板包括第二表面,所述第二表面與所述殼體的內(nèi)壁圍成所述第二容納腔,所述第二表面凹設(shè)有與所述溫度傳感器形狀大小匹配的定位槽,所述溫度傳感器至少部分嵌設(shè)于所述定位槽。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開設(shè)有通孔,所述通孔的位置與所述溫度傳感器的探頭位置相對應(yīng),所述溫度傳感器的探頭至少部分作用于所述通孔以監(jiān)測溫度。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還包括透光部,所述透光部至少部分覆蓋所述通孔,所述透光部與所述殼體接觸,所述溫度傳感器的探頭與所述透光部的位置相對應(yīng)。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連接,所述揚聲器與所述第一殼體連接,所述傳感器支架與所述第一殼體或第二殼體連接,所述溫度傳感器的一側(cè)抵持所述傳感器支架,所述溫度傳感器另一側(cè)抵持所述第二殼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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