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鋁型材擠壓分流模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233342.6 | 申請日: | 2019-0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867001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31 |
| 發明(設計)人: | 曹耀文;劉正林;王會麗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堅美鋁型材廠(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堅美鋁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1C25/02 | 分類號: | B21C25/02 |
| 代理公司: | 11453 北京名華博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冬梅;苗源 |
| 地址: | 528231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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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流孔 模芯 中心軸線對稱 本實用新型 上模 鋁型材擠壓 焊縫 減壓 分流模 平面度 對模 | ||
1.一種鋁型材擠壓分流模,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模(1),所述上模(1)設置有模芯(100)和分流孔,
所述分流孔依次包括第一分流孔(102)、第二分流孔(103)、第三分流孔(104)、第四分流孔(105)、第五分流孔(106)和第六分流孔(107),
其中,第一分流孔(102)與第四分流孔(105)相對于模芯(100)的中心軸線對稱分布,第二分流孔(103)與第五分流孔(106)相對于模芯(100)的中心軸線對稱分布,第三分流孔(104)與第六分流孔(107)相對于模芯(100)的中心軸線對稱分布。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鋁型材擠壓分流模,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分流孔(102)、所述第三分流孔(104)、所述第四分流孔(105)和所述第六分流孔(107)的截面積比相等,所述第二分流孔(103)與第五分流孔(106)的截面比相等。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鋁型材擠壓分流模,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分流孔(102)的截面積比第二分流孔(103)的截面積大10%~15%,所述第三分流孔(104)的截面積比第二分流孔(103)的截面積大10%~15%,所述第四分流孔(105)的截面積比第五分流孔(106)的截面積大10%~15%,所述第六分流孔(107)的截面積比第五分流孔(106)的截面積大10%~15%。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鋁型材擠壓分流模,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流孔的總面積與擠出制品斷面積之比為10~15。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鋁型材擠壓分流模,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分流孔(102)和第二分流孔(103)之間設置有第一分流橋(108)、第二分流孔(103)和第三分流孔(104)之間設置有第二分流橋(109)、第四分流孔(105)和第五分流孔(106)之間設置有第三分流橋(110)、第五分流孔(106)和第六分流孔(107)之間設置有第四分流橋(111)。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鋁型材擠壓分流模,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分流橋(108)、第二分流橋(109)相對于模芯(100)與所述第三分流橋(110)和第四分流橋(111)對稱分布。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鋁型材擠壓分流模,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分流橋(108)與所述第三分流橋(110)形成的角度為160-180度,所述第二分流橋(109)與所述第四分流橋(111)形成的角度為160-180度。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鋁型材擠壓分流模,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分流橋(108)、第二分流橋(109)、第三分流橋(110)和第四分流橋(111)的截面均為水滴形截面。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鋁型材擠壓分流模,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模(1)的出料口設有上焊合室(101)。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鋁型材擠壓分流模,其特征在于,包括下模(2),所述下模(2)包括下焊合室(20)和???21),
所述下焊合室(20)為多級焊合室。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鋁型材擠壓分流模,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級焊合室包括一級焊合室(201)和二級焊合室(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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