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轎內轎外均可打開的電梯專用逃生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175027.2 | 申請日: | 2019-01-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797211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17 |
| 發明(設計)人: | 曹向陽;沈陽;梁靈輝;錢一平;余斌;馮學龍;顧惠江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巨人機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02 | 分類號: | B66B11/02;B66B5/00 |
| 代理公司: | 33213 杭州浙科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劉元慧 |
| 地址: | 313009 浙江省湖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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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轎廂吊頂 轎頂 撞鎖 旋轉機構 本實用新型 電梯專用 雙向打開 逃生機構 逃生通道 可打開 逃生口 位置處 蓋板 鎖閉 逃生 配合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轎內轎外均可打開的電梯專用逃生機構,包括轎頂及設置在其下方的轎廂吊頂,轎頂上設置有逃生口,轎頂和轎廂吊頂的同一側設置有撞鎖機構,轎頂與轎廂吊頂相對應的一側設置有旋轉機構,撞鎖機構及旋轉機構的配合實現轎廂吊頂的鎖閉及90度翻轉,轎頂的外側對應撞鎖機構的位置處設置有蓋板。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方便安裝,撞鎖機構和旋轉機構的設置,實現可內外雙向打開逃生通道,且實現轎廂吊頂的90度翻轉,可同時兼顧逃生和換燈的功能。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電梯零部件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轎內轎外均可打開的電梯專用逃生機構。
背景技術
逃生機構是電梯產品中必不可少的設置,常見電梯的逃生結構通常是在電梯轎廂的轎頂開設逃生出口,然后在吊頂的天花板上設置可以活動的部分用于打開吊頂使搭乘人員可以從該處到達逃生出口,
由于現有的國家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均沒有對這一結構提出明確的要求,使得大部分電梯廠家以及電梯配件廠家對該結構的重視程度不夠,從而導致實際產品中電梯的逃生功能因為吊頂結構的不合理設計導致形同虛設,上述結構的逃生機構結構較為復雜,安裝麻煩,同時由于逃生出口通常會開設在電梯轎頂的中線一側而非正中,使得吊頂的可以活動的部分與逃生出口錯位,導致實際可以用來到達逃生出口的空間不足以使人通過,另外,該種結構的逃生結構無法對于轎內換燈較為麻煩,因此涉及一種兼顧轎內換燈及便于逃生的逃生機構十分有必要。
實用新型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設計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轎內較為均可打開的電梯專用逃生機構。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加以實現:
所述的一種轎內轎外均可打開的電梯專用逃生機構,包括轎頂及設置在其下方的轎廂吊頂,所述轎頂上設置有逃生口,其特征在于所述轎頂和轎廂吊頂的同一側設置有撞鎖機構,轎頂與轎廂吊頂相對應的一側設置有旋轉機構,所述撞鎖機構及旋轉機構的配合實現轎廂吊頂的鎖閉及90度翻轉,所述轎頂的外側對應撞鎖機構的位置處設置有蓋板。
所述的一種轎內轎外均可打開的電梯專用逃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撞鎖機構包括固定安裝在轎頂下方的上鎖件和固定安裝在轎廂吊頂上的下鎖件,所述上鎖件包括上安裝板及固定設置在上安裝板上的鎖舌;所述下鎖件包括下安裝板、支撐板、撥桿組件,所述下安裝板固定設置在轎廂吊頂上,所述支撐板有兩個且對稱設置在下安裝板的兩側,所述撥桿組件包括上撥桿、U型撥桿,所述U型撥桿的一端延伸到兩個支撐板之間且連接設置有第一棘齒,所述第一棘齒的上端通過第一銷軸與兩個支撐板連接,第一棘齒的下端固定設置有拉簧,所述拉簧的另一端連接設置有第二棘齒,所述第二棘齒的中部通過第二銷軸與兩個支撐板連接,所述第一棘齒和第二棘齒相互嚙合。
所述的一種轎內轎外均可打開的電梯專用逃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舌呈U型,所述支撐板上設置有供U型鎖舌穿過的U型凹槽。
所述的一種轎內轎外均可打開的電梯專用逃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棘齒的上端設置有用于與鎖舌配合使用的鉤齒。
所述的一種轎內轎外均可打開的電梯專用逃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撥桿和U型撥桿為一體式設置,上撥桿穿過轎廂吊頂后位于轎頂和轎廂吊頂之間,U型撥桿位于轎廂吊定的側邊。
所述的一種轎內轎外均可打開的電梯專用逃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撞鎖機構設置有兩個,分設在轎頂和轎廂吊頂同一側的兩端。
所述的一種轎內轎外均可打開的電梯專用逃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機構為連接轎頂和轎廂吊頂的鉸鏈或轉軸。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方便安裝,撞鎖機構和旋轉機構的設置,實現可內外雙向打開逃生通道,且實現轎廂吊頂的90度翻轉,可同時兼顧逃生和換燈的功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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