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漁業養殖尾水凈化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151112.5 | 申請日: | 2019-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619067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12 |
| 發明(設計)人: | 梁良;孫德春;唐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利爾環保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04 | 分類號: | C02F9/04;C02F103/20 |
| 代理公司: | 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9 | 代理人: | 李林合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成***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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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超濾池 沉淀池 浸沒式超濾膜組件 超濾膜單元 尾水凈化 漁業養殖 水管 隔板 固液分離效果 本實用新型 環境效益 回流間隙 加藥機構 凈化效率 排污機構 曝氣機構 循環利用 依次排列 中空結構 自吸泵 內軸 省力 省時 尾水 連通 養殖 施工 | ||
1.漁業養殖尾水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沉淀池(20)、與沉淀池(20)連通的超濾池(1)、設置在超濾池(1)內的浸沒式超濾膜組件(2)、分別位于所述浸沒式超濾膜組件(2)下方和沉淀池(20)內的曝氣機構以及分別連接在沉淀池(20)底端的回流加藥機構和排污機構;所述沉淀池(20)內設置有隔板(30);
所述浸沒式超濾膜組件(2)包括依次排列設置在超濾池(1)內且內部為具有空腔的超濾膜單元(21)、連接在超濾膜單元(21)上的水管(22)以及連接在水管(22)上的自吸泵(23),相鄰所述超濾膜單元(21)之間具有回流間隙(2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漁業養殖尾水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曝氣機構包括風管(4)以及連接在風管(4)上的穿孔曝氣管(5),所述風管(4)遠離穿孔曝氣管(5)的端部連接有風機(3),所述穿孔曝氣管(5)分別位于浸沒式超濾膜組件(2)下方和沉淀池(20)內,且所述風管(4)上設置有截止閥(4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漁業養殖尾水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流加藥機構包括連接在沉淀池(20)底端的回流管(6)、依次連接在回流管(6)上的回流泵(7)和管道混合器(8),所述回流管(6)的另一端連通在沉淀池(20)的頂端,所述管道混合器(8)上連接有絮凝劑加藥機(9)。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漁業養殖尾水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混合器(8)和回流泵(7)之間設置有流量計(10)。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漁業養殖尾水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機構包括連接在沉淀池(20)底端的污泥管(11)、連接在污泥管(11)上的污泥泵(12)以及連接在污泥管(11)遠離沉淀池(20)端部的污泥池(1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漁業養殖尾水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20)包括混凝濃縮區(101)以及連接在所述混凝濃縮區(101)下方的錐形集泥斗(102),所述混凝濃縮區(101)與所述超濾池(1)相連通,所述回流管(6)與所述污泥管(11)連接于所述錐形集泥斗(102)的底端。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漁業養殖尾水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管(22)包括連接于超濾膜單元(21)上的分支軟管(220)以及與所述分支軟管(220)連通的集水管(221),且所述集水管(221)與所述自吸泵(23)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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