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降低變壓吸附提濃塔逆放壓差的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111021.9 | 申請日: | 2019-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475935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11 |
| 發明(設計)人: | 李亞軍;高玉安;周青龍;張子東;李鵬偉;吳龍飛;崔智宇;謝慶輝;高宏寅 | 申請(專利權)人: | 陜西東鑫垣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047 | 分類號: | B01D53/047;C01B3/56;B01D5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捷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31 | 代理人: | 李宏偉 |
| 地址: | 719407***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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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放氣 放氣管道 提濃塔 逆放 吸氣緩沖罐 壓差 逆放氣緩沖罐 本實用新型 變壓吸附 緩沖罐 脫硫塔 管徑 解吸氣緩沖罐 吸附塔再生 兩條支路 氫氣純度 脫硫管道 下游設備 提濃氣 跨線 脫硫 跨過 引入 | ||
1.一種降低變壓吸附提濃塔逆放壓差的系統,包括提濃塔(1)、逆放氣緩沖罐(3)和解吸氣緩沖罐(5),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脫硫塔(2)和順放氣緩沖罐(4),所述的提濃塔(1)入口通過混合管道分為兩路:
一路通過第一逆放氣管道(1-3)分別與第五閥門(1-7)和第六閥門(1-8)的一端連通,第五閥門(1-7)的另一端通過第二逆放氣管道(1-9)和與逆放氣緩沖罐(3)入口連通,第六閥門(1-8)的另一端通過第三逆放氣管道(1-10)與順放氣緩沖罐(4)入口連通;逆放氣緩沖罐(3)出口通過解吸氣管道(3-1)與解吸氣緩沖罐(5)第一入口連通,順放氣緩沖罐(4)出口分別與解吸氣緩沖罐(5)第二入口和第七閥門(4-1)的一端連通,第七閥門(4-1)的另一端與逆放氣跨線管道(4-2)的一端連通,解吸氣緩沖罐(5)的第一排氣口與第八閥門(5-1)一端連通,解吸氣緩沖罐(5)的第二排氣口通過第九閥門(5-2)與蘭炭烘干設備輸送管道連通;
另一路通過逆放氣去脫硫管道(1-5)與脫硫塔(2)入口連通;脫硫塔(2)出口通過脫硫逆放氣管道(2-2)分別與逆放氣跨線管道(4-2)和第八閥門(5-1)的另一端連通后,與電廠鍋爐的輸送管道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降低變壓吸附提濃塔逆放壓差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濃塔(1)頂端的排氣口設置有第一閥門(1-1),提濃塔(1)入口處的混合管道上通過第二閥門(1-2)并聯有預處理荒煤氣管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降低變壓吸附提濃塔逆放壓差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逆放氣管道(1-3)上串接有第三閥門(1-4),所述的逆放氣去脫硫管道(1-5)上串接有第四閥門(1-6);所述的脫硫逆放氣管道(2-2)上串接有第十閥門(2-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降低變壓吸附提濃塔逆放壓差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合管道、第一逆放氣管道(1-3)、第二逆放氣管道(1-9)、第三逆放氣管道(1-10)和解吸氣管道(3-1)的管徑均為200毫米,所述的逆放氣去脫硫管道(1-5)和脫硫逆放氣管道(2-2)的管徑均為400毫米;所述的逆放氣跨線管道(4-2)的管徑為35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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