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陸基反射支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089686.4 | 申請日: | 2019-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5535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29 |
| 發明(設計)人: | 楊曉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合肥國信聚遠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F1/00 | 分類號: | B64F1/00;B64D47/08;G01N21/3504;G01N21/33 |
| 代理公司: | 合肥九道和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4154 | 代理人: | 胡發丁 |
| 地址: | 230088 安徽省合肥市高***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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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陸基 本實用新型 反射鏡組件 反射支架 支架 環境監測技術 的卡扣裝置 大氣檢測 卡扣裝置 云臺機構 支架頂部 檢測 放飛 容納 應用 | ||
1.一種陸基反射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陸基支架(66),所述陸基支架(66)頂部設有用于固定無人機(61)的卡扣裝置,卡扣裝置下方具有用于容納云臺機構(63)和反射鏡組件(62)的空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陸基反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陸基支架(66)包括底座(661),底座(661)上對稱設置有兩擺桿(662),兩擺桿(662)與底座(661)鉸接,所述卡扣裝置位于擺桿(662)頂端,所述擺桿(662)被裝配為當無人機(61)與卡扣裝置卡合時兩擺桿(662)上端相互靠近,且當無人機(61)與卡扣裝置分離時兩擺桿(662)的上端能夠相互分離從而避讓無人機(61)下方的云臺機構(63)和反射鏡組件(6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陸基反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裝置包括第一掛鉤(663)和第二掛鉤(664),所述第一掛鉤(663)和第二掛鉤(664)分別從無人機(61)的起落架內外兩側將起落架抱緊,其中第一掛鉤(663)的下端撐托于起落架底部,第二掛鉤(664)上端彎曲至起落架上部;所述第一掛鉤(663)與擺桿(662)固接,第二掛鉤(664)與擺桿(662)鉸接,且第二掛鉤(664)上設有用于驅動第二掛鉤(664)轉動的撥桿(665)。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陸基反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掛鉤(663)對應于起落架的中部設置,第二掛鉤(664)設有兩個且分別對應于起落架的兩端設置,兩第二掛鉤(664)上的撥桿(665)通過一驅動手柄(666)連為一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陸基反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擺桿(662)下端設有配重(669),所述配重(669)的重量滿足以下條件:當無人機(61)與卡扣裝置分離時配重(669)的重力能夠將擺桿(662)上端向上抬起。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陸基反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661)上設有用于限制擺桿(662)擺動行程的第一限位銷(668)和第二限位銷(667),所述第一限位銷(668)和第二限位銷(667)分別位于擺桿(662)下半段的兩側并與擺桿(662)擋接,當擺桿(662)與第一限位銷(668)抵觸時擺桿(662)處于豎直姿態,當擺桿(662)與第二限位銷(667)抵觸時擺桿(662)成八字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陸基反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陸基支架(66)安裝在一箱體(64)內,所述箱體(64)的頂壁和其中一側壁被裝配為能夠開啟和閉合的活動門板。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陸基反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64)與反射鏡組件(62)正對的一側壁設置為能夠開啟和閉合的活動門板。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陸基反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64)安裝在一平板推車(65)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陸基反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推車(65)上設有升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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