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行人過街斑馬線的人車安全勸導警示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001861.X | 申請日: | 2019-0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44339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7 |
| 發明(設計)人: | 馬雪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奧澤爾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F9/608 | 分類號: | E01F9/6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方智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719 | 代理人: | 谷成 |
| 地址: | 100012 北京市朝陽***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主路 斑馬線 警示桿 爆閃燈 高亮 激光測距傳感器 智能控制器 警示設備 目標跟蹤 人車安全 行人過街 語音喇叭 標志牌 警示樁 雷達 本實用新型 控制器設置 探測雷達 控制器 | ||
1.一種用于行人過街斑馬線的人車安全勸導警示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斑馬線警示樁(10)和主路警示桿(20);
斑馬線高亮爆閃燈(101),所述斑馬線高亮爆閃燈(101)設置在所述斑馬線警示樁(10)的上部;
智能控制器(102),所述智能控制器(102)設置在所述斑馬線高亮爆閃燈(101)下部處的所述斑馬線警示樁(10)上;
語音喇叭(103),所述語音喇叭(103)設置在所述智能控制器(102)下部處的所述斑馬線警示樁(10)上;
第一LED燈管(104),所述第一LED燈管(104)設置在所述語音喇叭(103)下部處的所述斑馬線警示樁(10)上;
目標跟蹤雷達(105),所述目標跟蹤雷達(105)設置在所述第一LED燈管(104)下部處的所述斑馬線警示樁(10)上;
雙激光測距傳感器(106),所述雙激光測距傳感器(106)設置在所述目標跟蹤雷達(105)下部處的所述斑馬線警示樁(10)上;
第二LED燈管(107),所述第二LED燈管(107)設置在所述雙激光測距傳感器(106)下部處的所述斑馬線警示樁(10)上;
其中,所述斑馬線高亮爆閃燈(101)、所述語音喇叭(103)、所述第一LED燈管(104)、所述目標跟蹤雷達(105)、所述雙激光測距傳感器(106)以及所述第二LED燈管(107)分別與所述智能控制器(102)電連接;
主路高亮爆閃燈(201),所述主路高亮爆閃燈(201)設置在所述主路警示桿(20)的上部;
主路控制器(202),所述主路控制器(202)設置在所述主路高亮爆閃燈(201)下部處的所述主路警示桿(20)上;
行人斑馬線標志牌(203),所述行人斑馬線標志牌(203)設置在所述主路控制器(202)下部處的所述主路警示桿(20)上;
目標存在探測雷達(204),所述目標存在探測雷達(204)設置在所述行人斑馬線標志牌(203)下部處的所述主路警示桿(20)上;
其中,所述主路高亮爆閃燈(201)、所述行人斑馬線標志牌(203)以及所述目標存在探測雷達(204)分別與所述主路控制器(202)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跟蹤雷達(105)設置在所述斑馬線警示樁(10)的預設高度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跟蹤雷達(105)包括外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主路太陽能供電電源(205);
所述主路太陽能供電電源(205)設置在所述主路警示桿(20)的頂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斑馬線標志牌(203)為LED燈形成的。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奧澤爾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未經北京奧澤爾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0001861.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電力安全用警示樁
- 下一篇:一種市政工程施工警示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