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浮車型有軌電車兼容式固定架車機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426327.4 | 申請日: | 2019-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1724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1 |
| 發明(設計)人: | 程春陽;繆東;史明紅;舒冬;占俊;石航;邱海波;駱禮倫;葛紅;李威;王德威;冀文恒;郭文浩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F7/14 | 分類號: | B66F7/14;B66F7/28;B61K13/00 |
| 代理公司: | 武漢東喻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2224 | 代理人: | 李佑宏 |
| 地址: | 430063 湖北省***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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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型 有軌電車 兼容 固定 架車機 系統 | ||
1.一種浮車型有軌電車兼容式固定架車機系統,設置于固定式軌道之間的地坑內,其特征在于,包括轉向架舉升裝置(8)和車體舉升裝置(9);其中,
所述轉向架舉升裝置(8)分別設于地坑的橫向兩側,所述固定式軌道與所述轉向架舉升裝置(8)上與車輪相匹配的軌道形成連續標準軌道;
所述車體舉升裝置(9)縱向上位于轉向架舉升裝置(8)外側,橫向上位于所述固定式軌道外側;所述車體舉升裝置(9)可沿所述地坑中設定軌道實現縱向位移及升降,使得其與車輛的車體架車座在縱向上對準;所述車體舉升裝置頂部的托頭(901)可橫向伸縮,使得其與車體架車座在橫向上對準;
所述轉向架舉升裝置(8)的升降、所述車體舉升裝置(9)升降和縱向位移以及所述托頭(901)橫向伸縮均由電氣控制系統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車型有軌電車兼容式固定架車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架舉升裝置(8)對應設有第一驅動電機(12)和第一傳動絲杠(13),且所述第一驅動電機(12)和所述轉向架舉升裝置(8)之間通過所述第一傳動絲杠(13)相連,第一驅動電機(12)提供驅動力,通過所述第一傳動絲杠(13)帶動所述轉向架舉升裝置(8)實現升降。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浮車型有軌電車兼容式固定架車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舉升裝置(9)對應設有第二驅動電機(14)和第二傳動絲杠(15),且所述第二驅動電機(14)通過所述第二傳動絲杠(15)與所述車體舉升裝置(9)連接,所述第二驅動電機(14)提供驅動力,通過所述第二傳動絲杠(15)帶動所述車體舉升裝置(9)實現升降。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浮車型有軌電車兼容式固定架車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舉升裝置(9)還對應設有第三驅動電機(17)以及由該第三驅動電機(17)驅動的行走機構(18)。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浮車型有軌電車兼容式固定架車機系統,其特征在于,地坑內設有與所述行走機構(18)相匹配的軌道(19),所述行走機構(18)在第三驅動電機(17)的驅動下可沿該縱向軌道(19)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浮車型有軌電車兼容式固定架車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托頭(901)下方設有電動機(16),所述托頭(901)的伸縮通過該電動機(16)實現。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浮車型有軌電車兼容式固定架車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舉升裝置(9)上設有感應裝置,感應到車體頂升作業停止時可自動實現自鎖;頂升作業完成后可使其自動回到原位置,下降到頂端與地面平齊。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浮車型有軌電車兼容式固定架車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架舉升裝置(8)包括可垂向升降的舉升臂(803),該舉升臂(803)頂部設有舉升梁(801)。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浮車型有軌電車兼容式固定架車機系統,其特征在于,舉升梁(801)包括縱梁和橫梁,其中縱梁上設有落輪槽(802),與有軌電車停放時車輪的位置相匹配。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浮車型有軌電車兼容式固定架車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落輪槽(802)內設有到位檢測裝置,該到位檢測裝置與所述電氣控制系統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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