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烹飪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415853.0 | 申請日: | 2019-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1617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6 |
| 發明(設計)人: | 張建龍;饒博文;張真寶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美的廚房電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7/06 | 分類號: | A47J3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汪海屏;王淑梅 |
| 地址: | 528311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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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烹飪 設備 | ||
1.一種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內形成烹飪腔;
照明裝置,設于所述烹飪腔內,所述照明裝置的照明范圍能夠覆蓋至少部分所述烹飪腔;
風道結構,設于所述殼體內,所述照明裝置對與所述風道結構對應設置,所述風道結構內的空氣能夠流經所述照明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具體包括:
外殼罩和內殼罩,所述內殼罩設于所述外殼罩內,所述外殼罩與所述內殼罩之間形成風道腔,
其中,所述內殼罩內形成所述烹飪腔,所述風道結構設于所述風道腔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風機,設于風道腔內,且所述風機能夠驅動空氣通過所述風道結構流至所述照明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結構具體包括:
第一支路,與所述風機的出風口對應設置;
第二支路,與所述風機的進風口對應設置,且所述第二支路與大氣相連通;
散熱支路,與所述照明裝置對應設置,所述第一支路和所述散熱支路相連通,
其中,至少部分空氣通過所述第二支路流向所述風機,經所述風機向所述第一支路驅動的至少部分空氣通過所述散熱支路流向所述照明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導風板,設于所述風道腔內;
第二導風板,設于所述風道腔內,且所述第二導風板設于所述第一導風板的下方,
其中,所述第一導風板和所述第二導風板之間形成所述第一支路,所述第二導風板和所述風道腔的底壁之間形成所述第二支路。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腔設于所述烹飪腔的上方,所述照明裝置具體包括:
安裝座,設于所述烹飪腔的頂部;
燈體,設于所述安裝座內,
其中,所述安裝座內設有第三導風板,所述第三導風板形成所述散熱支路。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一側開口,所述烹飪設備還包括:
門體,與所述殼體活動連接,且所述門體能夠開閉所述開口,
所述門體上設有第三支路,所述第三支路的一端與所述殼體外的大氣相連通,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路相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照明裝置與所述風機分別設于所述殼體的相對的兩側。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為貫流風機,所述照明裝置具體包括兩個燈體,兩個所述燈體分別設于所述殼體中遠離所述風機的一側,且兩個所述燈體間隔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圖像采集裝置,設于所述殼體內,且所述圖像采集裝置能夠獲取所述烹飪腔內的圖像信息。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和所述圖像采集裝置設于所述烹飪腔的同一個壁面上。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發熱管,設于所述殼體內,所述發熱管能夠加熱所述烹飪腔。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熱管具體包括:分別設于所述殼體的頂部和底部的上發熱管和下發熱管,
其中,所述照明裝置的燈體為發光二極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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