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納米氫氧化鈣的干法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407730.2 | 申請日: | 2019-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1606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8 |
| 發明(設計)人: | 陳建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米易東立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06 | 分類號: | C04B2/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獻智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34 | 代理人: | 趙丹;楊獻智 |
| 地址: | 617000 四川省***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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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納米 氫氧化鈣 法制 方法 | ||
1.一種納米氫氧化鈣的干法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將粒度小于10~20毫米的生石炭置于密閉的混合攪拌槽內,向所述混合攪拌槽內噴淋消化劑,生成反應中間產物,其中,控制所述混合攪拌槽內的溫度為40~70攝氏度,所述消化劑的加入量為所述生石炭的重量的24%~30%;
(2)、摩擦攪拌所述反應中間產物,分離出反應前驅體產物,所述反應前驅體產物的粒度小于200目且堆比重小于0.5克/立方厘米;
(3)、將所述步驟(2)獲取的所述反應前驅體產物置于攪拌槽中,向所述攪拌槽內通入65~95攝氏度的濕空氣,生成反應初品,其中,所述濕空氣為水蒸氣與空氣的混合氣體,所述濕空氣的濕度為低于90%的飽和濕度;
(4)、在所述攪拌槽中于攪拌狀態下,向所述攪拌槽內通入熱空氣以脫附吸附于所述反應初品表面的羥基有機物,排出羥基有機物氣體,其中,脫附溫度為85~115℃,脫附時間為10~20分鐘;以及
(5)、將步驟(4)中獲得的已脫附羥基有機物的反應初品進行分級除雜,獲取納米氫氧化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氫氧化鈣的干法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消化劑由水和一種或一種以上帶有羥基的有機物混合而成,所述帶有羥基的有機物與水的重量比為1:10~30。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納米氫氧化鈣的干法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帶有羥基的有機物為醇類有機物、酚類有機物或其它帶有羥基的有機物。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納米氫氧化鈣的干法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醇類有機物為甲醇、乙醇、丙醇中的一種或多種以上的混合物。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納米氫氧化鈣的干法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醇類有機物的沸點低于115℃。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氫氧化鈣的干法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2)和步驟(3)之間還包括:將分離后剩余的部分生石炭顆粒返回至步驟(1)中與所述消化劑繼續反應。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納米氫氧化鈣的干法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返回至步驟(1)中進行反應的生石炭顆粒與初始于步驟(1)進行反應的生石炭顆粒的重量比為2~4:1,初始于步驟(1)進行反應的生石炭顆粒與步驟(1)反應后排出的物料的重量比為1:3~5。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納米氫氧化鈣的干法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返回至步驟(1)中進行反應的生石炭顆粒的流量與步驟(1)反應后排出的物料的流量的關系為:
W返回=W排料-K
其中,W返回為返回至步驟(1)中進行反應的生石炭顆粒的流量,W排料為步驟(1)反應后排出的物料的流量,K為取決于初始于步驟(1)進行反應的生石炭顆粒的流量和生石炭性質的常數。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氫氧化鈣的干法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冷凝回收所述步驟(4)中的羥基有機物氣體的步驟,包括:于低于40攝氏度的環境下,向所述羥基有機物氣體中噴淋冷水,其中,噴淋冷水量小于步驟(1)中的所述消化劑中的水量,冷凝獲取的羥基有機物和水的混合液經按步驟(1)中所述消化劑的配比,調整水與羥基有機物的比例后返回步驟(1)中使用。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氫氧化鈣的干法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5)中,分級除雜的風力分級粒度相當于比重2.65g/cm3礦物的20~30微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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