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煙氣脫硫脫硝和膠凝材料制造的一體化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401424.8 | 申請日: | 2019-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1748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6 |
| 發明(設計)人: | 童裳慧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5 | 分類號: | B01D53/75;B01D53/78;B01D53/83;B01D53/6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悅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27 | 代理人: | 樊耀峰 |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興區北京經濟***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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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煙氣 脫硫 材料 制造 一體化 工藝 | ||
1.一種煙氣脫硫脫硝和膠凝材料制造的一體化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原煙氣進行預除塵處理,得到第一煙氣;將所述第一煙氣與過氧化氫水溶液在煙氣管道內接觸以進行氧化反應,得到第二煙氣;將第二煙氣通入密相干塔,然后與脫硫脫硝劑干粉反應,從而形成第三煙氣;其中,所述脫硫脫硝劑干粉含有吸收劑干粉和亞硫酸氫鈉干粉;所述吸收劑干粉為含鈣的堿性物質干粉;
(2)將所述第三煙氣通過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得到顆粒物和凈化煙氣;所述顆粒物包括副產物灰渣和未反應完全的脫硫脫硝劑;所述副產物灰渣包含硫酸鈣和硫酸鈉;將所述副產物灰渣排入至灰倉;將未反應完全的脫硫脫硝劑循環至密相干塔;
(3)將包括副產物灰渣、礦粉、粉煤灰和堿激發劑的原料混合均勻,得到膠凝材料;其中,以礦粉為1重量份為基準,副產物灰渣為1~2.4重量份、粉煤灰為0.8~2.4重量份、堿激發劑為0.16~0.36重量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化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膠凝材料包含以下重量份的原料:以礦粉為1重量份為基準,副產物灰渣為1.2~2.2重量份、粉煤灰為1~2重量份、堿激發劑為0.2~0.32重量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化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凝材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礦粉為1重量份,副產物灰渣為1~2.4重量份、粉煤灰為0.8~2.4重量份和堿激發劑為0.16~0.36重量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化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堿激發劑選自氫氧化鈉和氫氧化鉀中的一種或兩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化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單位時間內通入的原煙氣中所含一氧化氮與單位時間內加入的過氧化氫水溶液中的H2O2的摩爾比為1:1~4;所述過氧化氫水溶液的濃度為15~35wt%。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化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將所述過氧化氫水溶液通過第一噴淋設備噴淋到煙氣管道內,并與所述第一煙氣以進行氧化反應;所述過氧化氫水溶液與所述第一煙氣接觸時間為1~25s;所述第一煙氣在煙氣管道內的流速為6~15m/s。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化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單位時間內通入的原煙氣中所含一氧化氮與單位時間內加入的亞硫酸氫鈉干粉的摩爾比為1:2.9~4.8。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化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單位時間內加入的吸收劑干粉與單位時間內通入的原煙氣中所含二氧化硫的摩爾比為鈣硫比,所述鈣硫比為1~2:1。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化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含鈣的堿性物質選自氧化鈣和氫氧化鈣中的一種或兩種。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一體化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第二煙氣在密相干塔內的流速為1~7m/s;步驟(1)中,所述密相干塔內脫硫脫硝劑干粉與所述第二煙氣接觸時間為5~3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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