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基于綜合集成賦權法的船舶操縱性評價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11398552.1 | 申請日: | 2019-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5962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04 |
| 發(fā)明(設計)人: | 王曉原;夏媛媛;姜雨函;朱慎超;王芳涵;王贊恩;高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智慧航海(青島)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10 | 分類號: | G06F17/10;G06F30/28;G06F30/23;G06T17/20;G06Q50/30;G06F11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易捷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13 | 代理人: | 齊勝杰 |
| 地址: | 266200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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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綜合 集成 賦權法 船舶 操縱性 評價 方法 | ||
1.一種基于綜合集成賦權法的船舶操縱性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獲取目標船舶的操縱性評價參數(shù);
步驟S2、依據(jù)預先設定的操縱性評價參數(shù)標準和所述操縱性評價參數(shù),獲取用于評價操縱性的指標;
步驟S3、依據(jù)所述用于評價操縱性的指標和預先獲取的每一個指標的綜合權重,獲得目標船舶操縱性綜合評價值;
所述每一個指標的綜合權重的獲取,包括:基于G1賦權法獲取每一個指標的主觀權重;基于逼近理想點法獲取每一個指標的客觀權重;基于離差平方和,依據(jù)所述每一個指標的主觀權重和所述每一個指標的客觀權重,確定每一個指標的綜合權重;
所述步驟S2包括:
a1=Ad/(4.5Lpp)
a2=Dt/(5Lpp)
a3=Ad0/(2.5Lpp)
a4=CSD/(15Lpp)
a7=αZ201/25°
其中,a1和a2表示評價旋回性能的指標;a3表示評價初始旋回性能的指標;a4表示評價停船性能的指標;a5、a6和a7表示評價保向和改向性能的指標;Ad表示基于虛擬試驗,進行最大舵角下的旋回試驗獲得目標船舶的旋回進矩;Dt表示基于虛擬試驗,進行最大舵角下的旋回試驗獲得目標船舶的旋回初徑;Ad0表示基于虛擬試驗,進行10°/10°Z形試驗獲得目標船舶的初始旋回進矩;CSD表示基于虛擬試驗,進行全速倒車停船試驗獲得目標船舶的停船距離;αZ101表示基于虛擬試驗,進行10°/10°Z形試驗獲得目標船舶的保向第一超越角;αZ102表示基于虛擬試驗,進行10°/10°Z形試驗獲得目標船舶的保向第二超越角;αZ201表示基于虛擬試驗,進行20°/20°Z形試驗獲得目標船舶的改向超越角;
所述基于G1賦權法獲取每一個指標的主觀權重,包括:
pk-1=μkpk
其中,pn為第n個評價指標的主觀權重;k=n,n-1,…,3,2;i表示按照重要程度由大至小排序的第i個評價指標;μi為評價指標xi-1與xi的重要程度之比pi-1/pi的理性判斷,理性判斷根據(jù)預先設定的理性判斷參考賦值表確定;
所述基于逼近理想點法獲取每一個指標的客觀權重,包括:
其中,qi表示評價指標xi的權重;i為按照重要程度由大至小排序的第i個評價指標,n為評價指標的數(shù)量;j為第j次試驗,m為試驗次數(shù);xij為一次試驗得出的一個評價指標值;為船舶操縱性處于理想狀況時,第i個評價指標的值;
所述基于離差平方和,依據(jù)所述每一個指標的主觀權重和所述每一個指標的客觀權重,確定每一個指標的綜合權重,包括:
W=α1P+α2Q
W=(ω1,ω2,…ωi…,ωn)
其中,W為綜合權重向量;P為主觀權重向量;Q為客觀權重向量;α1和α2為組合賦權系數(shù),α10,α20,且滿足單位化約束條件α12+α22=1;ωi為按照重要程度由大至小排序的第i個評價指標的綜合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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