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物料下料智能廚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389928.2 | 申請日: | 2019-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13599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24 |
| 發明(設計)人: | 傅峰峰;江志強;吳居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富港萬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47/01 | 分類號: | A47J47/01 |
| 代理公司: | 廣州永華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478 | 代理人: | 郭裕彬 |
| 地址: | 510700 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物料 智能 廚具 | ||
1.智能廚具,包括烹飪器皿和用于自動添加物料至烹飪器皿中的物料下料裝置,所述物料下料裝置包括用于容置物料的筒體,在筒體的出料口處設有擋件和活動件,所述擋件上開有出料孔,所述活動件上開有下料孔,活動件正向運動至其下料孔對準擋件的出料孔則筒體中的物料經出料孔和下料孔下料,其特征是:所述擋件上設有側擋部,所述活動件上設有側推部,活動件正向運動至其下料孔對準擋件的出料孔則所述側推部側推所述側擋部,使得活動件帶動擋件在筒體的出料口處同步正向運動,從而令下料孔保持對準出料孔的狀態以使得筒體中的物料繼續下料,然后活動件反向運動則其側推部離開擋件的側擋部,以使得所述下料孔與所述出料孔錯開從而停止下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側擋部是設在擋件的出料孔邊緣處的凸柱,所述凸柱伸入至活動件的下料孔中,所述側推部是下料孔中對準凸柱的背向出料孔一側的孔壁。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活動件上設有回推部,活動件反向運動至其下料孔與擋件的出料孔錯開則所述回推部側推所述側擋部,使得活動件帶動擋件在筒體的出料口處同步反向運動,從而令所述下料孔保持與所述出料孔錯開的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側擋部是設在擋件的出料孔邊緣處的凸柱,所述凸柱伸入至活動件的下料孔中,所述側推部是下料孔中對準凸柱的背向出料孔一側的孔壁,所述回推部是下料孔中對準凸柱的朝向出料孔一側的孔壁。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筒體豎直向下下料,所述活動件設在擋件的下方,活動件正向運動至其下料孔對準擋件的出料孔則筒體中的物料依次經出料孔和下料孔下料。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活動件是從動齒輪,所述下料孔開在從動齒輪的非轉軸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物料下料裝置包括驅動電機和同軸安裝在驅動電機的轉軸上的主動齒輪,所述主動齒輪嚙合從動齒輪。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活動件的運動是循環轉動,在筒體中設有攪拌件,攪拌件與活動件聯動:活動件作正向轉動時,帶動攪拌件攪拌筒體中的物料。
9.根據權利要求1或8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活動件的運動是循環轉動,在筒體中設有推料件,推料件與活動件聯動:活動件作正向轉動時,帶動推料件把筒體中的物料推往筒體的出料口處。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推料件是外壁繞有螺旋葉片的轉桿。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物料下料裝置包括驅動裝置,聯動的各個部件由該驅動裝置驅動以實現聯動。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物料下料裝置包括驅動裝置,聯動的各個部件由該驅動裝置驅動以實現聯動。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8所述的智能廚具,其特征是:所述物料下料裝置是粉狀調味料的下料裝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州富港萬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廣州富港萬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1389928.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