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穿戴式眼鏡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377653.0 | 申請日: | 2019-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6105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24 |
| 發明(設計)人: | 王路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7/01 | 分類號: | 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徐漢華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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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穿戴 眼鏡 | ||
1.穿戴式眼鏡,包括用于佩戴于用戶頭部的鏡架、安裝于所述鏡架上的電源和安裝于所述鏡架上的顯示單元,所述電源與所述顯示單元電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穿戴式眼鏡還包括用于感應用戶佩戴狀態以控制所述顯示單元顯示與熄屏的壓動感應器,所述壓動感應器與所述顯示單元電連接,所述鏡架上至少部分可抵觸用戶頭部的區域上安裝有所述壓動感應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動感應器包括兩個觸點極和一個導電彈片,至少一個所述觸點極與所述導電彈片間隔設置,兩個觸點極均與所述顯示單元電連接,所述導電彈片背離各所述觸點極的一側具有供用戶頭部頂壓以使該導電彈片變形接觸連通兩個所述觸點極的抵壓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動感應器還包括分別支撐各所述觸點極的兩個彈性柱和分別支撐兩個所述彈性柱的基板,所述基板安裝于所述鏡架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電彈片的邊緣支撐于所述基板上;或者所述導電彈片的邊緣支撐于所述鏡架上。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彈性柱中設有連接相應所述觸點極的導電走線,各所述導電走線與所述顯示單元相連。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各所述觸點極包括至少一個導電觸點,各所述導電觸點與所述顯示單元電連接。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抵壓面上設有絕緣層。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動感應器包括一個觸點極和一個導電彈片,所述觸點極與所述導電彈片間隔設置,所述觸點極和所述導電彈片均與所述顯示單元電連接,所述導電彈片背離所述觸點極的一側具有供用戶頭部頂壓以使該導電彈片變形接觸連通所述觸點極的抵壓面。
9.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架包括用于承托于用戶鼻梁上的鼻托,所述鼻托上安裝有所述壓動感應器。
10.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架包括相互連接的兩個鏡框和分別安裝于各所述鏡框外側的鏡腿,至少一個所述鏡腿上安裝有所述壓動感應器。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腿上安裝有多個所述壓動感應器,多個所述壓動感應器沿所述鏡腿長度方向間隔設置,多個所述壓動感應器并聯。
12.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架上還安裝有用于控制該穿戴式眼鏡開關機的開關鍵,所述開關鍵與所述電源電連接。
13.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穿戴式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穿戴式眼鏡還包括用于根據所述顯示單元的熄屏時間控制該穿戴式眼鏡關機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與所述電源電連接,所述控制器與所述顯示單元或/和所述壓動感應器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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