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Open API服務的管理方法及管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370784.6 | 申請日: | 2019-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2483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11 |
| 發明(設計)人: | 韓旭;顏凱;吳迪;孫悅;王毅恒;劉士建;曹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1/30 | 分類號: | G06F11/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張雪嬌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open api 服務 管理 方法 系統 | ||
1.一種Open?API服務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設定第三方系統對于各類Open?API服務的最大調用頻率,作為所述第三方系統對于各類Open?API服務的最大調用頻率的初始設定值;所述最大調用頻率為一個調用周期內的最大調用次數;
根據各類Open?API服務的最大調用頻率,對各個所述Open?API服務分別進行調用頻率管理;
對所述Open?API服務進行調用頻率管理包括:
統計所述第三方系統在一個調用周期內調用所述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次數,以獲得所述第三方系統調用所述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頻率;
判斷所述第三方系統調用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頻率是否大于當前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如果是,則在下一個調用周期內將當前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按預設百分比下調,將下調后的最大調用頻率作為所述Open?API服務當前的最大調用頻率,并返回統計所述第三方系統在一個調用周期內調用所述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次數的步驟;
如果否,則將當前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恢復為初始設定值,并返回統計所述第三方系統在一個調用周期內調用所述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次數的步驟;
所述判斷所述第三方系統調用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頻率是否大于當前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如果是,則在下一個調用周期內將當前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按預設百分比下調,將下調后的最大調用頻率作為所述Open?API服務當前的最大調用頻率,并返回統計所述第三方系統在一個調用周期內調用所述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次數的步驟;如果否,則將當前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恢復為初始設定值,并返回統計所述第三方系統在一個調用周期內調用所述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次數的步驟包括:
判斷所述第三方系統調用所述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頻率是否大于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如果是,則判斷當前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是否小于或等于最小限定值,若是,則保持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不變,并返回統計所述第三方系統在一個調用周期內調用所述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次數的步驟;
若否,則在下一個調用周期內將當前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按預設百分比下調,將下調后的最大調用頻率作為所述Open?API服務當前的最大調用頻率,并返回統計所述第三方系統在一個調用周期內調用所述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次數的步驟;
如果否,則在當當前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小于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的初始設定值時,將當前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按所述預設百分比上調,將上調后的最大調用頻率作為當前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所述上調后的最大調用頻率小于或等于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的上限值,所述上限值為所述Open?API服務的最大調用頻率的初始設定值,并返回統計所述第三方系統在一個調用周期內調用所述Open?API服務的實際調用次數的步驟;
所述Open?API服務的最小限定值小于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的初始設定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Open?API服務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Open?API服務的最小限定值為與所述Open?API服務對應的最大調用頻率的初始設定值與預設頻率值的差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Open?API服務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百分比的取值范圍為5%-15%,包括端點值。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1370784.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