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深水單點系泊中水浮筒回收下放系統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348960.6 | 申請日: | 2019-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78966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8 |
| 發明(設計)人: | 張人公;高原;高超;劉耀江;林守強;孫錕;鄭申奎;鄧善博;張云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3B21/50 | 分類號: | B63B21/50;B63B1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達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14 | 代理人: | 張約宗;郭方偉 |
| 地址: | 518067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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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深水 單點 系泊 中水 浮筒 回收 下放 系統 方法 | ||
1.一種深水單點系泊中水浮筒回收下放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錨系處理船(4)、ROV、中水浮筒回收索具(3)、索接頭限位裝置(6)、中水浮筒儲存支架(7);
所述錨系處理船(4)上設有吊機和絞車;
所述吊機,用于將所述中水浮筒回收索具(3)下放入水至中水浮筒(13)上的卸扣(131)附近,并通過ROV的輔助,將所述中水浮筒回收索具(3)連接至所述卸扣(131)上;以及用于在所述中水浮筒(13)浮出水面后,連接至所述中水浮筒回收索具(3)進行所述中水浮筒(13)的吊裝回收;
所述絞車,用于通過ROV的輔助連接至ACT鏈(11)上的ACT鏈索具(111),進行所述ACT鏈(11)和第一上錨纜(121)的回收;
所述索接頭限位裝置(6),用于固定所述第一上錨纜(121)的上錨纜上索接頭(123),以便于拆除所述ACT鏈(11)與所述第一上錨纜(121)的連接;
所述中水浮筒儲存支架(7),用于所述中水浮筒(13)拆除后的存放;
所述中水浮筒回收索具(3)包括第一環形吊帶(31)、第一ROV鉤(35)、第二環形吊帶(33)、以及綁扎帶(32);
所述第一環形吊帶(31)的一端與所述第一ROV鉤(35)連接,所述第一環形吊帶(31)沿其長度方向設有硬質導向桿;
所述第二環形吊帶(33)的一端穿過所述第一ROV鉤(35)套設在所述第一環形吊帶(31)和所述硬質導向桿上,并通過所述綁扎帶(32)綁扎固定;
所述中水浮筒回收索具(3)還包括與所述第二環形吊帶(33)的另一端連接的第三環形吊帶(34);所述綁扎帶(32)采用易被拉扯斷裂的材料制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深水單點系泊中水浮筒回收下放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中水浮筒浮球索具(5),所述中水浮筒浮球索具(5)包括第二ROV鉤(51)、與所述第二ROV鉤(51)連接的主連接繩(52)、以及與所述主連接繩(52)連接的若干個浮球(5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深水單點系泊中水浮筒回收下放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中水浮筒下放索具(9),用于配合吊機將所述中水浮筒(13)下放入水;所述中水浮筒下放索具(9)以回頭纜的方式安裝至所述卸扣(13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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