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分離裝置、污水處理系統以及污水處理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346096.6 | 申請日: | 2019-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1579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8 |
| 發明(設計)人: | 宋岱峰;葉易春;文曉慶;柳杰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美富特環境治理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3/12 | 分類號: | C02F3/12;C02F9/14 |
| 代理公司: | 成都宏順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7 | 代理人: | 王睿;辜桂芳 |
| 地址: | 610014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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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離 裝置 污水處理 系統 以及 方法 | ||
1.分離裝置,使用時放置在曝氣池(800)中用以實現水與活性污泥的分離并使分離出的水輸出而分離出的活性污泥返回曝氣池(800),其具體包括:
外側隔離結構(100),所述外側隔離結構(100)形成外容器(110),該外容器(110)頂部設有讓曝氣池(800)中至少包含水和活性污泥的混合物流入的進料口(140),而底部設有泥水分離區(120)和活性污泥排放口;
內側隔離結構(200),所述內側隔離結構(200)位于所述外容器(110)內并形成內容器(210),該內容器(210)與外容器(110)之間的間隔形成位于進料口(140)之下的通道,該通道與內容器(210)之間經由泥水分離區(120)連通;
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中設有導流結構,所述導流結構用于使從所述進料口(140)流入所述通道的混合物中的至少多數混合物偏離豎直的路徑流動而后再流向泥水分離區(12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結構從所述進料口(140)的下方一直延伸到泥水分離區(120)的上方或泥水分離區(120)內。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結構連接并支撐在外側隔離結構(100)與內側隔離結構(200)之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結構通過間隔設置的導流部件將所述通道分割為多個在通道橫向上間隔排列的流通路徑。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結構具體包括至少一排導流柱(650)。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結構包括上下至少兩排導流柱(650),且所述上下至少兩排導流柱(650)中其中一排導流柱(650)與另一排導流柱(650)交錯地布置。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結構具體包括至少一排導流板,由該至少一排導流板分割形成多個在通道橫向上間隔排列的流通路徑均以非完全豎直的方向由上往下地延伸。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排導流板中的各導流板之間均是平行設置的。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結構包括上下至少兩排導流板,且所述上下至少兩排導流板中其中一排導流板與另一排導流板首尾相連。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排導流板采用有偏離豎直方向而設置的平板(610)以使從所述進料口(140)流入所述通道的混合物中的至少多數混合物以斜向下的路徑流動。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610)與水平面的夾角為45~60°。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排導流板采用有異形板以使從所述進料口(140)流入所述通道的混合物中的至少多數混合物以彎曲向下的路徑流動。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異形板為折疊板(620),所述折疊板(620)具有折疊單元,所述折疊單元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緩沖板(621)的第二緩沖板(622),所述第一緩沖板(621)與水平面的夾角角度與所述第二緩沖板(622)與水平面的夾角角度不相等。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板(620)具有至少兩個折疊單元;所述第一緩沖板(621)與水平面的夾角為銳角;所述第二緩沖板(622)與水平面的夾角≥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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