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學元件與發光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316954.2 | 申請日: | 2019-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0761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2 |
| 發明(設計)人: | 鄭旭彣 | 申請(專利權)人: | 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K9/69 | 分類號: | F21K9/69;F21V5/04;F21V7/04;F21V19/00;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國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市***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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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元件 發光 裝置 | ||
1.一種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底面;
一全反射面,位于該底面上方,其中該光學元件具有垂直于該底面的一中心軸,該全反射面自該中心軸向外延伸而具有遠離該中心軸的一周緣;
一凹部,由該底面朝該全反射面凹陷;
一第一出光面,連接該全反射面的該周緣并以遠離該中心軸的方向往該底面延伸;以及
一第二出光面,連接該第一出光面并以遠離該中心軸的方向延伸而連接至該底面,
其中該第一出光面與該第二出光面分別由至少一個線性子折射面組成,每一該線性子折射面在通過該中心軸的任一剖面上呈一直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該些線性子折射面與該底面至少其中之一具有大于零的一算數平均粗糙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該些線性子折射面分別具有大于零的算數平均粗糙度,該些算數平均粗糙度彼此相同或相異。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該些線性子折射面的該些算數平均粗糙度的范圍介于0.5μm至40μ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出光面的該至少一線性子折射面為多個第二線性子折射面,該些第二線性子折射面分別自該第一出光面由上而下依序連接而延伸至該底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每一該第二線性子折射面實質為相對該中心軸旋轉對稱的一環形曲面,每一該環形曲面具有相對的一頂邊與一底邊,該頂邊的長度小于或實質等于該底邊的長度。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每一該第二線性子折射面實質為相對該中心軸旋轉對稱的一環形曲面,每一該環形曲面具有相對的一頂邊與一底邊,該頂邊與該中心軸的距離小于或實質等于該底邊與該中心軸的距離。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每一該第二線性子折射面與該底面之間具有面向該中心軸的一夾角,該些夾角小于等于90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該些第二線性子折射面的該些夾角自該第一出光面往該底面由上而下是逐漸增加。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出光面的該至少一線性子折射面為多個第一線性子折射面,該些第一線性子折射面分別由上而下依序連接該全反射與該第二出光面,該些第一線性子折射面分別朝遠離該中心軸的一方向延伸。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在該全反射面上具有多個凸起結構,該些凸起結構用以破壞全反射機制。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每一該線性子折射面實質為相對該中心軸旋轉對稱的一環形曲面。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其特征在于,該全反射面朝該底面內凹。
14.一種發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驅動基板;
一發光元件,設置于該驅動基板上;以及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設置于該驅動基板上,其中該凹部用以容置該發光元件。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發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發光元件包含一發光二極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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