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自釋裝置和沉浸式呼吸頭盔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314401.3 | 申請日: | 2019-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4636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03 |
| 發明(設計)人: | 閆朋朋;閆意辰;閆憬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青鵬國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2B3/30 | 分類號: | A42B3/30;A42B3/04;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長沙德恒三權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3229 | 代理人: | 陳艷 |
| 地址: | 410000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高新開發區麓谷大***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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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 裝置 沉浸 呼吸 頭盔 | ||
1.一種空氣自釋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口罩,包括遮擋嘴部和鼻子的遮擋部;
控制模塊,設置在所述口罩中;
空氣緩釋模塊,包括設置在所述遮擋部的壓縮氣罐、進氣端與所述壓縮氣罐連接的電控氣閥以及與所述電控氣閥的出氣端連接的緩釋氣囊,所述緩釋氣囊朝向鼻子的一側設置有緩釋孔,所述電控閥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
音樂播放模塊,設置在所述口罩本體中并與所述控制模塊連接;以及
耳機,與所述音樂播放模塊電連接;
無線通信模塊,設置在所述口罩本體中,并與所述控制模塊連接,所述無線通信模塊用于與外部移動通信終端或遠程服務器連接;
所述空氣自釋裝置還包括VR眼鏡,所述VR眼鏡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自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氣罐內容納有壓縮空氣,所述壓縮空氣的緩釋時間至少2小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自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VR眼鏡與所述口罩分體設置,所述空氣自釋裝置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口罩上并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的空氣釋放開關、音樂開關和眼鏡開關。
4.一種沉浸式呼吸頭盔,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自釋裝置,所述沉浸式呼吸頭盔包括頭盔本體,所述空氣自釋裝置設置在所述頭盔本體上靠近人的口鼻處,所述VR眼鏡設置在所述頭盔本體上靠近人眼處,所述耳機設置在所述頭盔內殼靠近人的耳朵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沉浸式呼吸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頭盔本體內部設置有多個朝向人臉的風機,所述風機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沉浸式呼吸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頭盔上靠近下巴處和頭頂區域還設置有排氣口,所述出氣口處設置有抽氣扇,所述抽氣扇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沉浸式呼吸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頭盔內部還設置有加熱絲,所述加熱絲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沉浸式呼吸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頭盔內部還設置有多個朝向人臉的超聲波加濕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沉浸式呼吸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VR眼鏡包括設置在頭盔本體上并靠近人眼處的弧形顯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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