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回收系統及氣體回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311877.1 | 申請日: | 2019-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5418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24 |
| 發明(設計)人: | 王樹民;趙紅濤;劉志江;顧永正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18 | 分類號: | B01D53/18;B01D5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黎雷 |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東城區安***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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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回收 系統 氣體 方法 | ||
1.一種回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吸收塔和再生塔;
所述吸收塔和所述再生塔之間分別通過第一輸液管線、第二輸液管線和第三輸液管線相連;
其中,所述吸收塔通過所述第一輸液管線向所述再生塔輸送第一溶液;所述再生塔通過所述第二輸液管線向所述吸收塔輸送第二溶液;
所述系統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再生塔內部的積液裝置,所述積液裝置用于收集第三溶液,且將收集的第三溶液通過所述第三輸液管線送往所述吸收塔,其中,所述第一溶液、所述第二溶液以及所述第三溶液中目標氣體的濃度大小關系為:所述第一溶液所述第三溶液所述第二溶液。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第一冷卻器,所述第一冷卻器用于將來自所述積液裝置的第三溶液進行冷卻,并將冷卻后的第三溶液送往吸收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輸液管線包括第一支路管線和第二支路管線,
所述系統還包括分流器,所述分流器用于將來自所述吸收塔的第一溶液分別分流至所述第一支路管線和所述第二支路管線;
其中,經由所述第一支路管線進入所述再生塔的第一溶液在與所述再生塔內設置的第一填料層接觸之后,流動至所述積液裝置中。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回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換熱器,所述換熱器用于對分流至所述第二支路管線的第一溶液進行預熱,并將預熱后的第一溶液經由所述第二支路管線送入所述再生塔內;其中,送入所述再生塔內的第一溶液在與所述再生塔內設置的第二填料層接觸之后,流動至所述再生塔的底部。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回收系統,其特征在于,來自所述第二輸液管線的第二溶液與來自所述第二支路管線的第一溶液在所述換熱器中進行熱量交換,
所述系統還包括第二冷卻器,所述第二冷卻器用于對所述第二輸液管線中經過熱量交換后的第二溶液進行冷卻,并送入所述吸收塔中。
6.如權利要求1-5任一種所述的回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塔具有第一入口和第二入口,來自所述第三輸液管線的第三溶液通過所述第一入口進入所述吸收塔,來自所述第二輸液管線的第二溶液通過所述第二入口進入所述吸收塔;
所述第一入口設置在所述第二入口的下方,所述第二入口設置在所述吸收塔的頂部區域。
7.如權利要求1-5任一種所述的回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第三冷卻器,所述第三冷卻器用于將所述吸收塔內的第一溶液抽出進行冷卻,并送回至所述吸收塔內。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回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再沸器、閃蒸罐;
所述再沸器用于對從所述再生塔底部接收的第二溶液進行加熱,并送至所述閃蒸罐,所述閃蒸罐用于對收到的加熱第二溶液進行降壓操作,并將經降壓后剩下的第二溶液通過所述第二輸液管線送往換熱器。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回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壓縮機,所述壓縮機用于將經降壓后得到的第二溶液蒸汽進行加壓升溫,并送回至所述再生塔底部。
10.一種利用權利要求1-9中任一種所述的回收系統進行氣體回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向所述吸收塔中輸入含有目標氣體的混合氣體;
所述吸收塔內的吸收溶液從所述混合氣體中吸收所述目標氣體,得到所述第一溶液,所述吸收塔通過所述第一輸液管線向所述再生塔輸送所述第一溶液;
所述第一溶液在所述再生塔內進行解吸,釋放出目標氣體,得到所述第二溶液和所述第三溶液;
所述第二溶液經由所述第二輸液管線返回至所述吸收塔,繼續吸收目標氣體;
所述第三溶液流動至所述積液裝置,并通過所述第三輸液管線返回至所述吸收塔,繼續吸收目標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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