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卷煙膠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及處理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305383.2 | 申請日: | 2019-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7897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13 |
| 發明(設計)人: | 吳愛軍;劉文富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長潤化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04 | 分類號: | C02F9/04;C02F101/34;C02F103/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本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08 | 代理人: | 秦力軍 |
| 地址: | 101304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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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卷煙 生產 廢水 處理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一種卷煙膠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涉及卷煙膠廢水處理領域,本發明提供通過使用助凝劑I、助凝劑II以及顆粒狀的絮凝劑I,絮凝劑II實現了卷煙膠廢水的充分絮凝,然后利用多級過濾以及反滲透過濾,得到的過濾水達到國家一級排放標準,實現了卷煙膠廢水的安全排放,而且,本發明方法使反滲透過濾系統使用壽命延長,過濾效率提高,方法簡單、成本低廉,普適性廣。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廢水處理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卷煙膠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及處理劑。
背景技術
卷煙膠是一種應用于卷煙粘結成型的一種專用膠粘劑,是卷煙制造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原輔材料。然而卷煙膠生產過程中清洗生產設備會產生一定量的廢水,一般采用絮凝加過濾的方法進行處理,但是卷煙膠廢水中的主要固型物質是乙烯-醋酸乙烯及聚乙烯醇聚合物顆粒,固形物質濃度約為約0.5~1%。卷煙膠廢水中除含有聚醋酸乙烯(及聚乙烯醇)顆粒以外,還含有增塑劑等其它物質。廢水中的增塑劑使用聚合氯化鋁(PAC)很容易去除。聚乙烯醇低含量時還能增強進絮凝劑的絮凝效果。但是聚乙烯醇含量高時或廢水溫度低時都會出現廢水中顆粒絮凝效果變差的情況。絮凝不充分的卷煙膠廢水直接進入活性碳或反滲透膜進行過濾,廢水中殘存的膠體會迅速的堵塞過濾系統而且無法清除,可見,由于卷煙膠廢水本身的性質,導致常規的絮凝加過濾的方法不能有效處理卷煙膠廢水。
2008年中國專利文獻CN101172723A提供了一種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廢水處理方法,該方法使用了依次使用了由三氯化鐵、硫酸鉀、硫酸鈉、硫酸鐵以及四硼酸鈉組成的高效復合混凝劑和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其處理效果達到了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要求的一級排放標準,效果明顯,但是經發明人實驗驗證,該方法對卷煙膠廢水的處理效果不穩定,對反滲透膜影響較大。
發明內容
為解決現有技術中含聚乙烯醇的卷煙膠廢水無法充分絮凝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卷煙膠廢水處理方法及處理劑,本發明方法通過向卷煙膠廢水中加入絮凝劑前先使用助凝處理劑,使經過絮凝劑處理的能夠利用RO反過濾膜進行過濾,而且RO過濾膜的過濾壽命不但不會降低,反而會延長,從而使卷煙膠廢水的排放達到國家一級排放標準,而過濾所產生的絮凝物經脫水干燥后可以進行回收,實現了卷煙膠生產廢水的完全處理和再利用。
為實現本發明的技術目的,本發明一方面提供一種卷煙膠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包括:
當廢水與空氣處于充分接觸的狀態時,立即向廢水中加入助凝劑I溶液,混合后,加入助凝劑II溶液,使混合后的廢水達到pH的設定值;
向混合后的廢水中加入顆粒狀的絮凝劑I,初凝后,再加入絮凝劑II溶液使其繼續發生絮凝,當廢水開始變得透明時,停止廢水與空氣的充分接觸狀態,得到絮凝物和下清液;
將下清液依次經過砂濾池、活性炭進行過濾后,將過濾得到的濾液快速傾倒于沉淀池,再利用活性炭過濾,得到能夠送入反滲透過濾系統中的濾出水;
將濾出水在具有反滲透過濾膜的過濾系統中過濾,得到可直接排放的過濾水,過濾過程中產生的絮凝物和濾渣進行回收利用。
其中,所述助凝劑I為硼酸或硼砂、四硼酸鈉、戊二醛的一種。
其中,所述助凝劑II為強堿,例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其中,加入助凝劑I的用量為30-90g/噸,優選為35-70g/噸。
其中,加入助凝劑II的用量為100-1000mL/噸,優選為300-800mL/噸。
其中,所述助凝劑I溶液為飽和溶液。
其中,所述助凝劑II溶液的質量濃度為3-15%。
優選的,所述助凝劑II溶液的質量濃度為5-10%。
其中,所述加入助凝劑I的混合時長為8-28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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