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波長光束組合激光系統的光學交叉耦合抑制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301910.2 | 申請日: | 2015-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5763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03 |
| 發明(設計)人: | B·陳 | 申請(專利權)人: | 特拉迪歐德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S5/40 | 分類號: | H01S5/40;H01S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華偉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0 | 代理人: | 王勇 |
| 地址: | 美國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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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波長 光束 組合 激光 系統 光學 交叉 耦合 抑制 | ||
1.一種激光系統,包括:
各自發射光束的光束發射器的陣列;
聚焦光學器件,用于朝向色散元件聚焦所述光束;
色散元件,用于接收和分散所聚焦的光束,由此形成多波長光束;
交叉耦合抑制系統,用于在減小其交叉耦合的同時接收和傳輸所述多波長光束;
設置在所述交叉耦合抑制系統的光學下游的光纖,用于接收所述多波長光束;以及
設置在所述光纖內的光纖布拉格光柵,用于接收所述多波長光束,將其第一部分朝向所述交叉耦合抑制系統反射回,并將其第二部分作為由多個波長組成的輸出光束傳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系統,還包括端蓋,其附接至所述光纖并設置在所述光纖布拉格光柵的光學上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系統,還包括圍繞所述光纖的至少一部分設置的模式消除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光纖布拉格光柵設置在由所述交叉耦合抑制系統傳輸的多波長光束的瑞利距離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交叉耦合抑制系統的至少一部分設置在由所述色散元件傳輸的多波長光束的瑞利距離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交叉耦合抑制系統包括無焦望遠鏡。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交叉耦合抑制系統包括具有第一焦距的第一光學元件和具有第二焦距的第二光學元件,所述第一光學元件設置在所述第二光學元件的光學上游。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第一焦距比所述第二焦距大至少兩倍。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第一焦距比所述第二焦距大至少七倍。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光學元件和所述第二光學元件中的每一個包括透鏡。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光學元件設置在由所述色散元件傳輸的多波長光束的瑞利距離內。
12.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光纖布拉格光柵設置在由所述第二光學元件傳輸的多波長光束的瑞利距離內。
13.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光學元件和所述第二光學元件之間的光學距離大致等于所述第一和第二焦距的總和。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
所述光纖包括核心和圍繞所述核心設置的包層;以及
所述光纖布拉格光柵設置在所述光纖的核心內。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光纖的包層涂布有防反射涂層。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光纖的核心被設計大小和定位以僅攔截多波長光束。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光纖的包層具有對于多波長光束的小于1%的反射率。
18.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光纖的核心從包層突出。
19.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激光系統,還包括圍繞所述光纖的核心設置的模式消除器。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激光系統,其中,所述包層的至少一部分設置在所述模式消除器和所述光纖的核心之間。
2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系統,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光纖內的一個或多個附加光纖布拉格光柵,其中,每個光纖布拉格光柵具有不同的波長選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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