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生物質鍋爐煙氣的除塵脫硝系統及其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245483.0 | 申請日: | 2019-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6431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06 |
| 發明(設計)人: | 孫建濤;田忠權;管億;王偉星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太湖鍋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J15/00 | 分類號: | F23J15/00;F23J15/02;F23J15/06;F23J15/08 |
| 代理公司: | 無錫盛陽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27 | 代理人: | 顧吉云 |
| 地址: | 214000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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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生物 鍋爐 煙氣 除塵 系統 及其 工藝 | ||
本發明提供一種生物質鍋爐煙氣的除塵脫硝系統及其工藝,其可兼顧除塵和脫硝工藝,并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物質鍋爐的煙氣凈化效率,其包括如下步驟:S1:生物質燃料在所述生物質鍋爐中燃燒后,經煙氣出口排出的高溫煙氣從第一入口進入煙氣再熱裝置并加熱經布袋除塵器除塵后從第二入口流入煙氣再熱裝置的低溫除塵煙氣,換熱后的高溫煙氣變為低溫煙氣并從第一出口流出進入布袋除塵器進行除塵、低溫除塵煙氣變為高溫除塵煙氣并從第二出口流出進入脫硝裝置;S2:脫硝裝置對高溫除塵煙氣進行脫硝;S3:經S2脫硝后的高溫除硝煙氣經換熱器降溫至低溫除硝煙氣,并進入煙囪從而進行無害排放。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煙氣排放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生物質鍋爐煙氣的除塵脫硝系統及其工藝。
背景技術
鍋爐燃燒后的尾部煙氣在排放前一般需要經過除塵、脫硝等工藝,以便去除煙氣中的有害物質、防止造成環境污染;除塵的溫度通常在180℃左右,以免損傷布袋除塵器等布袋設備,脫硝則需要在320℃~400℃的較高溫度進行,以保證催化劑的活性,提高凈化效果,而為了避免煙氣中的飛灰對催化劑的污染,脫硝一般只能處理低含塵量的干凈煙氣。
以生物質為燃料的生物質鍋爐利用可再生的農林剩余物替代燃煤作為鍋爐燃料,可節約常規能源、優化能源結構,然而生物質燃料的含灰量較高且灰質偏輕,大部分飛灰易被煙氣帶入尾部受熱面,從而影響煙氣的凈化效果,且除塵、脫硝工藝所需要煙氣的溫度以及對煙氣中的灰飛含量要求各不相同,如何兼顧二者,并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物質鍋爐的煙氣凈化效率是目前需要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正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生物質鍋爐煙氣的除塵脫硝系統,其可兼顧除塵和脫硝工藝,并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物質鍋爐的煙氣凈化效率,為此,本發明還提供對應的除塵脫硝工藝。
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生物質鍋爐煙氣的除塵脫硝系統,其包括生物質鍋爐,所述生物質鍋爐的煙氣出口順次連接有除塵脫硝系統和煙囪,所述除塵脫硝系統包括布袋除塵器和脫硝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脫硝系統還包括煙氣再熱裝置,所述煙氣再熱裝置的第一入口與所述煙氣出口連通,所述煙氣再熱裝置的第一出口與所述布袋除塵器的入口連通,所述布袋除塵器的出口與所述煙氣再熱裝置的第二入口連通,所述煙氣再熱裝置的第二出口與所述脫硝裝置的入口連通,所述第一入口和所述第一出口連通形成第一通道,所述第二入口和所述第二出口連通形成第二通道,所述第二通道環繞并包覆所述第一通道。
其進一步特征在于:
所述煙氣再熱裝置為再熱器;
所述脫硝裝置的出口與所述煙囪連通,且在所述脫硝裝置和所述煙囪之間設有換熱器。
一種生物質鍋爐煙氣的除塵脫硝系統及其工藝,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如下步驟:
S1:生物質燃料在所述生物質鍋爐中燃燒后,經所述煙氣出口排出的400℃高溫煙氣從所述第一入口進入所述煙氣再熱裝置并加熱經所述布袋除塵器除塵后從所述第二入口流入所述煙氣再熱裝置的180℃~200℃低溫除塵煙氣,換熱后的所述高溫煙氣變為200℃低溫煙氣并從所述第一出口流出進入所述布袋除塵器進行除塵、所述低溫除塵煙氣變為380℃高溫除塵煙氣并從所述第二出口流出進入所述脫硝裝置;
S2:所述脫硝裝置對所述高溫除塵煙氣進行脫硝;
S3:經S2脫硝后的370±5℃高溫除硝煙氣經所述換熱器降溫至150℃±5℃低溫除硝煙氣,并進入煙囪從而進行無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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