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244096.5 | 申請日: | 2019-1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5012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2 |
| 發明(設計)人: | 顧飛劍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智慧仔物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7/18 | 分類號: | H04N7/18;H04N5/225;B08B1/04 |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科融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4126 | 代理人: | 王前程 |
| 地址: | 518110 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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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高空 監控 攝像頭 | ||
本發明公開一種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包括攝像頭本體(1),所述攝像頭本體(1)的鏡頭前設有圓形前擋玻璃(2);所述攝像頭本體(1)上至少設有一根與所述圓形前擋玻璃(2)外表面接觸的刮條(1.1);所述圓形前擋玻璃(2)上固定有一垂直于其內表面的轉軸(2.1);所述攝像頭本體(1)底部固定有一齒輪箱(1.2);所述齒輪箱(1.2)軸向限位所述轉軸(2.1);本發明具有清潔鏡頭前擋玻璃功能而不影響視野的優點。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監控攝像頭裝置技術領域,具體講是一種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
背景技術
高空拋物現象曾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拋物,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而且會帶來很大的社會危害。高空拋物引發的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受到各方的關注。高空拋物由于其突發性、危害性、不可回避性,一旦發生往往極容易引起人身傷害重大事故。針對高空拋物行為,目前可設置呈仰視狀態的監控攝像頭錄像來回溯確定拋物人,但由于監控攝像頭呈仰視狀態,而不再是俯視狀態,難免在雨天或霧霾天落灰等情況導致攝像頭鏡頭污損而影響視野,如何便捷地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供視野清潔功能,進而保持鏡頭清晰是目前研發的主要方向。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以上現有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具有清潔鏡頭前擋玻璃功能而不影響視野的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
本發明的技術解決方案如下:一種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包括攝像頭本體,所述攝像頭本體的鏡頭前設有圓形前擋玻璃;
所述攝像頭本體上至少設有一根與所述圓形前擋玻璃外表面接觸的刮條;
所述圓形前擋玻璃上固定有一垂直于其內表面的轉軸;
所述攝像頭本體底部固定有一齒輪箱;所述齒輪箱軸向限位所述轉軸;
所述轉軸上位于所述齒輪箱內設有從動齒輪;
所述齒輪箱與監控安裝桿角度可調固定安裝;
所述齒輪箱內設有電機;所述電機輸出軸設有與所述從動齒輪嚙合的驅動齒輪;
所述攝像頭本體上設有微型水泵,所述微型水泵的輸出端通過導管與設于所述攝像頭本體端部的玻璃水噴頭連通,輸入端通過導管與設于所述監控安裝桿上的玻璃水箱連通。
所述玻璃水噴頭軸線與所述圓形前擋玻璃外表面相交。
所述角度可調固定安裝具體為兩件部件鉸接后通過在鉸接軸周向設置固定螺釘固定。該結構屬于現有常規結構,可參考落地風扇的仰角調節原理。
所述攝像頭本體位于其鏡頭兩側均設有刮條。
較佳地,所述攝像頭本體的鏡頭與所述圓形前擋玻璃之間環繞所述鏡頭設有刷毛。
較佳地,所述攝像頭本體上位于鏡頭與所述圓形前擋玻璃之間設有保護玻璃。
所述攝像頭本體的鏡頭中軸線垂直所述圓形前擋玻璃內表面且垂足位于所述圓形前擋玻璃的圓心與邊緣之間。
所述攝像頭本體、電機、微型水泵均通過總線與監控中控系統電連接。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能實現攝像頭的鏡頭清潔控制,保持所述攝像頭本體1鏡頭的清晰視野,同時由于本發明所述圓形前擋玻璃相對于所述刮條旋轉,因此清潔過程中不會影響視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的局部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的正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用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說明,但本發明不僅局限于以下具體實施例。
實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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