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增容提速擔架電梯及其工作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241980.3 | 申請日: | 2019-1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8498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17 |
| 發明(設計)人: | 張凡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快科城建增設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02 | 分類號: | B66B11/02;B66B11/00;B66B7/02 |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創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林捷;蔡學俊 |
| 地址: | 350000 福建省福州市***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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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增容 提速 擔架 電梯 及其 工作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一種增容提速擔架電梯,其特征在于:本發明增容提速擔架電梯,其特征在于:包括電梯井道、設在電梯井道內的兩個并列的第一轎廂和第二轎廂,其中第一轎廂的側部設有一個向第二轎廂外凸的轎廂邊室。本發明增容提速擔架電梯通過在第一轎廂的側部設有一個向第二轎廂外凸的轎廂邊室,從而在有需要承載擔架時,可以將擔架的一頭推入轎廂邊室,使整個擔架橫在第一轎廂內,本發明增容提速擔架電梯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充分利用對重邊的空間,擴大轎廂面積,適用于擔架的運載。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增容提速擔架電梯及其工作方法。
背景技術:
根據新版住宅設計規范的要求,12層及12層以上的高層住宅小區的每一幢樓內設置電梯的臺數不應少于2臺電梯,且至少要設置一部能過運載擔架的電梯,對于新建的住宅可以按此要求進行設計、施工;但目前對于既有的住宅即無法實現。
既有住宅電梯的普通轎廂無法容納展開的擔架,且若增大轎廂尺寸來容納擔架會造成施工麻煩和建筑成本浪費,且擔架容納在電梯內也會容易損壞,影響美觀;更重要的是井道尺寸難以更改,電梯轎廂外還需要設置對重裝置,因而通過在轎廂外增加容納擔架的空間也受到限制。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增容提速擔架電梯及其工作,該增容提速擔架電梯設計合理,有利于在目前電梯內運載擔架。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本發明增容提速擔架電梯,其特征在于:包括電梯井道、設在電梯井道內的兩個并列的第一轎廂和第二轎廂,其中第一轎廂的側部設有一個向第二轎廂外凸的轎廂邊室。
進一步的,上述轎廂邊室與第一轎廂相通,且在轎廂邊室與第一轎廂之間設有活頁門。
進一步的,上述第一轎廂的背面設有導軌槽,在電梯井道相應位置設有支架和設在支架上的導軌。
進一步的,上述支架包括矩形背架和垂直設在背架上的兩個縱向架,兩個縱向架之間設有對重和導向對重的對重導軌,在兩個縱向架的外側設有所述導軌。
進一步的,上述導軌呈T字形,導軌槽呈與T字形導軌配合的凹形狀。
進一步的,上述第一轎廂和第二轎廂為矩形狀的轎廂,其導軌均設在對角上,導軌作為轎廂升降限位用。
進一步的,上述第一轎廂和第二轎廂在矩形電梯井道入口處之間的內壁面中部設有第一內凸柱,第一轎廂和第二轎廂在矩形電梯井道的兩角部分別設有第二內凸柱,第一內凸柱上設有兩個用于安裝導軌的第一立面,第二內凸柱上分別設有用于安裝導軌的第二立面,所述第一立面與第二立面平行相對,且與第一轎廂和第二轎廂的對角線所在的立面垂直。
進一步的,上述第一轎廂和第二轎廂上與第一立面或第二立面相對的位置上設有直梁端壁板,所述直梁端壁板上設有與導軌相對配合滑動的凹槽型轎廂架直梁。
進一步的,兩個的第二立面旁側且位于轎廂后面均設有對重裝置,所述對重裝置的上方設有對重繩輪,所述第一轎廂和第二轎廂的上方分別設有轎廂頂繩輪,所述轎廂頂繩輪和對重繩輪通過曳引輪牽拉動作所述轎廂頂繩輪對稱中心面與第一、二轎廂對角線所在的立面重合。
本發明增容提速擔架電梯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容提速擔架電梯包括電梯井道、設在電梯井道內的兩個并列的第一轎廂和第二轎廂,其中第一轎廂的側部設有一個向第二轎廂外凸的轎廂邊室;工作時,通過在第一轎廂的側部設有一個向第二轎廂外凸的轎廂邊室,在有需要承載擔架時,將擔架的一頭推入轎廂邊室,使整個擔架橫在第一轎廂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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