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地下巷道環形通風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227679.7 | 申請日: | 2019-1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0123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曹永凱;榮峰;王合祥;王駒;施林峰;孫永強;崔玉峰;張玉升;于寶民;劉岑;顧笑偉;王晶晶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核第四研究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F1/00 | 分類號: | E21F1/00 |
| 代理公司: | 核工業專利中心 11007 | 代理人: | 孫成林 |
| 地址: | 050021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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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下 巷道 環形 通風 裝置 | ||
1.地下巷道環形通風裝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環形排風裝置和環形送風裝置,環形排風裝置和環形送風裝置各自獨立地與通風區域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巷道環形通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環形送風裝置包括變頻送風機、送風主管道、分流三通、第一環形送風主干管、第二環形送風主干管、送風電動調節閥、送風支管、通風區域、壓力測量儀表和預留送風擴建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巷道環形通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環形送風裝置包括并聯的第一變頻送風機(101)和第二變頻送風機(102),第一變頻送風機(101)和第二變頻送風機(102)的出風口通過送風主管道(103)與分流三通(104)連接,分流三通(104)分別連接第一環形送風主干管(105)、第二環形送風主干管(126)。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地下巷道環形通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環形送風主干管(105)連接至少一個通風區,具體包括第一環形送風主干管(105)連接第一送風支管(107),第一送風支管(107)上設置第一送風電動調節閥(106),第一送風支管(107)接入第一通風區(8),第一環形主干管(105)連接第二送風支管(110),第二送風支管(110)上設置第二送風電動調節閥(109),第二送風支管(110)接入第二通風區(11),第一環形送風主干管(105)連接第三送風支管(114),第三送風支管(114)上設置第三送風電動調節閥(113),第三送風支管(114)接入第三通風區(15)。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地下巷道環形通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環形送風主干管(126)連接至少一個通風區,具體包括第一環形送風主干管(126)連接第四送風支管(124),第四送風支管(124)上設置第四送風電動調節閥(123),第四送風支管(124)接入第四通風區(25),第二環形送風主干管(126)連接第五送風支管(121),第五送風支管(121)上設置第五送風電動調節閥(120),第五送風支管(110)接入第五通風區(22),第二環形送風主干管(126)連接第六送風支管(117),第六送風支管(117)上設置第六送風電動調節閥(116),第六送風支管(117)接入第六通風區(18)。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地下巷道環形通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環形送風主干管(105)和第二環形送風主干管(126)上分別設置有第一預留送風擴建端(12)和第二預留送風擴建端(19),第一環形送風主干管(105)和第二環形送風主干管(126)構成的環形送風主管道的中間位置處設置有送風壓力測量儀表(127)。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巷道環形通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環形排風裝置包括變頻排風機、排風主管道、合流三通、第一環形排風主干管、第二環形排風主干管、排風電動調節閥、排風支管、通風區、排風壓力測量儀表和預留排風擴建端。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地下巷道環形通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變頻排風機(201)和第二變頻排風機(202)并聯,第一變頻排風機(201)和第二變頻排風機(202)的進風口通過排風主管道(203)與合流三通(204)連接,合流三通(104)分別連接第一環形排風主干管(205)、第二環形排風主干管(226)。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地下巷道環形通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環形排風主干管(205)連接至少一個通風區域,具體包括第一環形排風主干管(205)連接第一排風支管(207),第一排風支管(207)上設置第一排風電動調節閥(206),第一排風支管(207)接入第一通風區(8),第一環形排風主干管(205)連接第二排風支管(210),第二排風支管(210)上設置第二排風電動調節閥(209),第二排風支管(210)接入第二通風區(11),第一排風環形主干管(205)連接第三排風支管(214),第三排風支管(214)上設置第三排風電動調節閥(213),第三排風支管(214)接入第三通風區(15)。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地下巷道環形通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環形排風主干管(226)連接至少一個通風區域,具體包括第一環形排風主干管(226)連接第四排風支管(224),第四排風支管(224)上設置第四排風電動調節閥(223),第四排風支管(224)接入第四通風區(25),第二環形排風主干管(226)連接第五排風支管(221),第五排風支管(221)上設置第五排風電動調節閥(220),第五排風支管(210)接入第五通風區(22),第二環形排風主干管(226)連接第六排風支管(217),第六排風支管(217)上設置第六排風電動調節閥(216),第六排風支管(217)接入第六通風區(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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