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充電方法及待充電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175246.1 | 申請日: | 2019-1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11770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27 |
| 發明(設計)人: | 陳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10/44 | 分類號: | H01M10/44;H02J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聯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劉抗美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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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 方法 設備 | ||
1.一種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待充電設備中的電池,在之前至少一次充電過程中的預定充電階段的充電時長;
將所述充電時長與預設的時長閾值進行比較;以及
基于所述充電時長與所述時長閾值的比較結果,確定是否調整所述電池在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參數,以延長所述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時長;所述恒流充電階段包括:多個恒流子階段,在每個恒流子階段,所述電池具有不同的充電電流和對應的截止電壓;調整所述電池在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參數包括:調整所述電池在所述多個恒流子階段中最后一個恒流子階段的充電參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充電階段為恒壓充電階段;基于所述充電時長與所述時長閾值的比較結果,確定是否調整所述電池在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參數,以延長所述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時長包括:
當確定所述充電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時長閾值時,調整所述電池在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參數,以延長所述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時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參數包括:充電電流;
調整所述電池在所述多個恒流子階段中最后一個恒流子階段的充電參數包括:降低所述電池在所述最后一個恒流子階段的充電電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參數包括:截止電壓;
調整所述電池在所述多個恒流子階段中最后一個恒流子階段的充電參數包括:提升所述電池在所述最后一個恒流子階段的截止電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參數包括:充電電流和截止電壓;
調整所述電池在所述多個恒流子階段中最后一個恒流子階段的充電參數包括:降低所述電池在所述最后一個恒流子階段的充電電流,并提升所述電池在所述最后一個恒流子階段的截止電壓。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恒流充電階段的截止電壓提升到預設的截止電壓閾值時,不再提升恒流充電階段的截止電壓。
7.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電流降低到預設的充電電流閾值時,不再降低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電流。
8.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時長閾值基于不同的溫度區間被預設為不同的值;在將所述充電時長與預設的時長閾值進行比較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當前所述電池的溫度;以及
選取與所述溫度對應的所述時長閾值。
9.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獲取待充電設備中的電池在之前至少一次充電過程中的預定充電階段的充電時長包括:
獲取所述電池在之前連續多次充電過程中的預定充電階段的多個充電時長;
當確定所述充電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時長閾值時,調整所述電池在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參數,包括:
當確定多個所述充電時長均大于或等于所述時長閾值時,調整所述電池在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參數。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充電階段為恒流充電階段;基于所述充電時長與所述時長閾值的比較結果,確定是否調整所述電池在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參數,以延長所述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時長包括:
當確定所述充電時長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長閾值時,調整所述電池在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參數,以延長所述恒流充電階段的充電時長。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恒流充電階段包括:多個恒流子階段,在每個恒流子階段,所述電池具有不同的充電電流和對應的截止電壓;所述充電時長為所述多個恒流子階段中最后一個恒流子階段的充電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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