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煙花內筒裝填設備及其填裝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154167.2 | 申請日: | 2019-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2301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1 |
| 發明(設計)人: | 林許偉;曾慶生;徐傳營 | 申請(專利權)人: | 百特(福建)智能裝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42B4/30 | 分類號: | F42B4/30 |
| 代理公司: | 廈門原創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5101 | 代理人: | 徐東峰 |
| 地址: | 350000 福建省三***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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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煙花 裝填 設備 及其 工藝 | ||
本發明涉及煙花內筒裝藥的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煙花內筒裝填設備及其填裝工藝,煙花內筒裝填設備,包括傳送裝置,傳送裝置的輸送方向上依次設置有亮珠定量灌裝裝置、內筒混藥裝置、裝填充物裝置與裝固引劑裝置,亮珠定量灌裝裝置與內筒混藥裝置之間設有氧化劑定量裝填機構與還原劑定量裝填機構,亮珠定量灌裝裝置、氧化劑定量裝填機構、還原劑定量裝填機構、裝填充物裝置、裝固引劑裝置上分別設有亮珠輸送裝置、氧化劑輸送裝置、還原劑輸送裝置、填充物輸送裝置、固引劑輸送裝置,傳送裝置輸送的起始側與終止側分別設置有上料裝置與下料裝置;本發明將氧化劑、還原劑分開裝填,自動化程度高,安全性能高。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煙花內筒裝藥的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煙花內筒裝填設備及其填裝工藝。
背景技術
煙花內筒又稱煙花效果筒,其內裝有亮珠、火藥、填充物及固引劑;亮珠及火藥都屬于易燃易爆品;其中火藥是由氧化劑、還原劑混合而成,氧化劑、還原劑單一材料不具備危險性;目前的煙花內筒裝填設備中還沒有將氧化劑、還原劑分開裝填,且還存在自動化程度低,生產效率低,危險性大等缺陷。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將氧化劑、還原劑分開裝填,自動化程度高,生產效率高,安全性能高的煙花內筒裝填設備及其工藝。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一種煙花內筒裝填設備,包括傳送裝置,所述傳送裝置的輸送方向上依次設置有亮珠定量灌裝裝置、內筒混藥裝置、裝填充物裝置與裝固引劑裝置,所述亮珠定量灌裝裝置與內筒混藥裝置之間設有氧化劑定量裝填機構與還原劑定量裝填機構,所述亮珠定量灌裝裝置、氧化劑定量裝填機構、還原劑定量裝填機構、裝填充物裝置、裝固引劑裝置上分別設有亮珠輸送裝置、氧化劑輸送裝置、還原劑輸送裝置、填充物輸送裝置、固引劑輸送裝置,所述傳送裝置輸送的起始側與終止側分別設置有上料裝置與下料裝置。
進一步的,所述亮珠定量灌裝裝置、氧化劑定量裝填機構、還原劑定量裝填機構、內筒混藥裝置、裝填充物裝置與裝固引劑裝置等距設于所述傳送裝置的輸送方向上。
進一步的,所述傳送裝置上的設定位置設有位置檢知,以實現炮餅在設定位置停下。
進一步的,所述氧化劑定量裝填機構位于所述還原劑定量裝填機構的左側。
進一步的,所述內筒混藥裝置與裝填充物裝置之間還設置有一防爆清理箱;所述防爆清理箱其包括,
箱體;
腳架,固定于箱體的底部四角,用于支撐箱體;
開口,對稱開設于箱體的前后側壁,傳送裝置與炮餅穿過兩側開口;
下料漏斗,固定于箱體的底面中部并與箱體相連通;
儲料箱,與下料漏斗的下料管相通;
抽氣泵,通過彎接管與儲料箱相連通;
濾塵蓋,可拆卸安裝于彎接管的下端口;
離子風機,安裝于箱體內腔的右側壁中部,其出氣口與的上端面相平齊。
進一步的,所述箱體由底框與可開關的上蓋組成;所述儲料箱由框殼與可開關的側蓋組成。
進一步的,所述濾塵蓋包括蓋體與設于蓋體底部的濾網,所述蓋體通過設于蓋體內壁上的內螺紋與設于彎接管下端口外壁上的外螺紋螺紋連接。
本發明還進一步提供一種基于上述煙花內筒裝填設備的煙花內筒填裝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S1:炮餅從上料裝置經傳送裝置傳送進入亮珠定量灌裝裝置工位,進行亮珠定量灌裝;
S2:亮珠灌裝結束后,炮餅經傳送裝置傳送進一步進入氧化劑定量裝填機構工位,進行氧化劑定量裝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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